[關於我們]

家長會是怎麼成立?

「家長會」之設置係依「臺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及「臺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及運作監督準則」辦理,各個學校應依此訂定組織章程,惟組織章程不得違背自治條例及運作監督準則之規定。所以,各位家長在初識家長會這個家長團體之時,會稍有概念,原來家長會是每個學校都應設置之單位,家長委員是由每班所選出之班親會代表參加學期初之家長代表大會中所選出。

家長會會費是怎麼收取的?

家長會所管理之家長會費實是由每位學生每學期註冊費中繳交壹佰貳拾元所成(全臺北市公私立學校皆同)。靜心小學家長會之使用辦法在九十三年時即通過全體家長委員同意,會費絕不使用於交際應酬項目,財務支出運用及審核程序全部依循本會財務處理辦法。目前會費使用情形採期初預算編列,期末需書面報告帳目明細,財務狀況健全且透明化。在全體家長委員監督之下,期使會費有效使用在學生身上。

家長會之功能為何?

家長會之功能為協助學校推動教育局及學校之教育政策;同時擔任校方與家長之間溝通橋樑,整合家長資源共同協助校方及學生達成教育目標。因此,家長會的功能在教育工作日趨繁複的今天實扮演著頗吃重的角色。

茲將家長會之工作內容詳列如下:

1.定期家長代表大會

2.不定期家長委員會議

3.代表參加期初期末校務會議

4.參加教育局指定校外研習

5.參加臺北市家長會聯合會期初會議

6.參加評鑑訪談

7.代表參加校內課程發展會議

8.代表參加每月營養午餐會議

9.代表參加畢業典禮籌備會議

10.交流學校接待事宜

11.不定期舉辦親職講座

12.籌備聖誕節募集發票活動

13.籌備兒童節/父母親節活動

14.協助學校透過愛心鞋盒及募集二手書送愛到全國偏鄉學校

15.主辦謝師宴(幼兒園、小學、中學、高中)

家長會之幹部設置為何?

家長會設有家長會長一人,副會長三人,常務委員五人,委員十六人,共計二十五人。二十五位家長委員(含會長、副會長、常務委員)皆是在學年始家長代表大會中由全校七十二位班親會代表中投票選出,為無給職。會長、副會長依自治條例規定最多只能連任一次。組織中常設秘書、會計及網頁維護各一人,皆由家長義務擔任。

家長會之自我期許

靜心小學家長會一直以來是一個溫馨且充滿正能量的組織。希望各位參與家長會的委員們永遠保持一顆熾熱的心和培養以全體靜心寶寶為關心目標的胸襟,從小處做起、以大局做考量。我們始終相信走過必留下痕跡,先進努力過的,現在或以後的家長會成員應當持續耕耘,也許很多家長未能在顯眼之處識別我們,但請相信並支持我們,我們一直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