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頓台灣基督教會(BTCC) 在Newton, MA 的Union Church in Waban聚會,每週日13:00主日崇拜,14:15成人主日學,歡迎大家一起來敬拜。
3/25/12 Sermon by Rev. Moses Ka-Un Li
寫在心中的律法 耶利米卅一章31-34節
咱常常聽人講「要記在心裡」,譬如在高速公路頂因為差一點出車禍,互交通警察開一張“超速罰單”;那時這句「要記在心裡,以後不可再犯規」就會出現在咱的心中。或是佇市區也是相同,因為闖紅燈(這個罰金很高又要去監理所上課) ,那時人就會立志“以後看到紅燈在閃,我一定要停佇斑馬線之頭前;我要自己約束自己,絕對不再給交通警察機會開我罰單!”兄弟姐妹,你最近一張罰單是幾年前的事了?這麼久沒被開罰單是不是因為這句“要記在心裡”發生了作用?
佇以色列人歷史裡「出埃及」是一件大事,這個故事一代傳一代,以致他們每一個人都記得上帝所講有關誡命的話:
在你們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 ─ 你的 神。”(Deut 6:5)“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 ─ 你的 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Deut 6:2)
“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謹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正如耶和華 ─ 你列祖的 神所應許你的。”(Deut 6:3)
八百年後那些佇西乃山上與上帝立約的百姓都死了,他們的子孫雖然有承繼迦南地,但是因為棄絕耶和華不遵守誡命,所以被鄰國殲滅。那時耶利米出來為上帝傳達祂的信息: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Jer 31:31-34)
這段聖經的意思是:從今以後記在石版頂的十條誡命,將由上帝改變方式刻在每個人的心肝頂。石版頂的律法變成為一種新的意義:就像剛剛牧師說的“要記在心裡”;刻在冰冷石頭上的誡命已經轉變成在心中可以遵守的新約!(Jer 31:31)這句話對你有何意義?聖經中這些誡命有沒有從印在紙張上的黑字轉變成在你心中的指示或命令?讓你在沒人看見時仍然能默默地遵守這些條例:例如午夜時靜靜一個人停在沒人的紅燈前,乖乖地等到綠燈時才前進。如果大家都能這樣,那麼“紅燈前要停車“這條交通規則已經深深印在每個人心中了!
“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你所喜愛的是內裡誠實;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我就乾淨;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塗抹我一切的罪孽。 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或譯:堅定)的靈。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Ps 51:5-12)這是一首古代以色列人向主祈禱的詩,承認自己的罪惡並且同時確認人類的脆弱及上主的奇妙饒恕!宗教生活若要實踐常常是一個to do or not to do的選擇,宗教領袖常常給教徒規定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作?用這些教條在宗教團體與世俗之間劃一條線。從今日的經文,百姓對要做或是不做的動機是從心中產生出來的。舊約是用條例做外在的約束,新約時代上帝是用內在的約束:互人先產生要去做的動機,然後自己會甘心樂意去做,不是機器人由主人去操縱。若是像機器人這樣被動,還有什麼人性的尊嚴呢?人性的尊嚴是在:自由意志(free will),大家都能夠決定自己的命運。
耶利米是主前六百年的先知,既然是先知平時他常常奉耶和華命令向以色列百姓傳報上帝的信息。正因他是先知,所以他知道社會倫理道德及宗教誡律都是一些約束人們外在行為的準則;耶利米想要改變這種情況:成為一種由內在,自願自發地去遵守耶和華誡命。所以他才說“寫在心中的律法”,要怎麼寫?是上帝親自把祂自己的誡命放在人心中,使對上帝有信心的信徒得到聖靈的扶持,去遵守一向遵照自己律法審判的上帝的律法。
耶利米生活在一個艱難的時刻:他看到自己的同胞因為戰敗被擄到巴比倫,他自己也因講:上帝要百姓知道的真理,所以被關在監牢裡。什麼是上帝要他講的兩件事呢?就是一、百姓對上帝沒有信心,二、百姓的命運會怎樣?這兩件事都是當時人所不愛聽的實話;所以被關起來,不准他再宣揚上帝的信息。咱想一位愛國的先知,知道國家將來的命運,上帝要他出來警告百姓:趁危機還有轉機時趕快悔改,不然審判就臨到!但是最應該聽的百姓及國王卻把他關在監獄,不讓他發表言論。這時他自己並沒有對上帝失去信心,他相信上帝對他所說的話一定實現;他甚至將信心化作行動去賣一區田地,預言上帝必遵守祂的諾言使以色列人從被擄之地歸國:將來在耶路撒冷地方人beh koh買厝宅、田園,kap葡萄園。
因為“現在論到這城,就是你們所說、已經因刀劍、饑荒、瘟疫交在巴比倫王手中的,耶和華 ─ 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在怒氣、忿怒,和大惱恨中,將以色列人趕到各國。日後我必從那裡將他們招聚出來,領他們回到此地,使他們安然居住。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 神。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使他們和他們後世的子孫得福樂,又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我必歡喜施恩與他們,要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將他們栽於此地。”(Jer 32:36-41)
這兒為什麼說是新約呢?因為舊的約已被以色列人片面毀約:上帝親自從埃及領她的百姓出來,但上帝的選民忤逆 ─ 選擇他們做自己百姓的上帝,所以上帝換了一個新約。這新約是建立在神與人親密的關係上:讓人從內底自願去遵守上帝的命令;上帝將祂的誡命和律例不再刻在石版上,改寫在人心的心版上。上帝與人的關係並沒改變,還是跟以前一樣:“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Jer 31:33b)
但是這次是一個真的約:人們從內心湧出信心去回應這位遵守自己諾言的上帝;在人做出這種自動自發的選擇時,上帝也主動與人親密,讓人感受到祂的愛!使這種建立在愛的關係的新約更加堅固,不會再像之前的舊約那麼輕易地被毀約了。因為上帝的百姓tùi大到細都要認識耶和華,也不需要外在的教誨;他們每個人都有體驗上帝赦免in ê罪過,無koh記得in ê罪的經驗。上帝已不再以他們為有罪,上帝給他們一個新的開始、一個新的約;不把重擔擱在他們肩頭,讓他們寸步難行。有兩點要澄清:
一、上帝不是為了擁抱與祂立新約的基督徒,才去拒絕舊約的猶太人。
為什麼呢?因為耶利米是主前六百年的先知,那時耶穌還沒降生,上帝那時就要與以色列人立一個新約!是猶太人自己拒絕耶穌,所以這個福分才臨到外邦人的咱。
二、上帝是要與猶太人更新之前在迦南曠野流浪時所立的約。
這舊約是要靠行律法才能稱義,而耶穌來傳遞的福音是靠信來稱義,可惜當時的猶太人聽不進去;咱這些基督徒就是在這恩典的基礎上去發展與上帝的關係。這是新約與舊約最大的不同:一個是要靠自己的義行稱義,一個是要靠恩典稱義。這是倆個決然不同的人生:一個是戰戰兢兢地活著,隨時感覺到有一個警總在監視他;另一個是知道自己會犯錯,而且也體會過罪惡被饒恕的恩典。體驗過後他自己為了感激這個恩典,下定決心以後不再犯同樣的錯誤。這就是律法被寫在心中的意義:自己當自己的交通警察,不需要有人向你說“ Please, drive license!”
上上禮拜二半夜了,我才開車出門要到離我家最近的BOA銀行領錢。因整個街道都沒人,所以我開起來很順,也沒有特別留意有沒有警車。當我到BOA的money machine領完錢後,車子經過一個巷道:我看綠燈已經轉黃燈了,就急急闖過,反正整條街都沒人嘛!平時我不會這樣做。就在我闖過黃燈時從巷道裡追出一台警車,它也不打開警笛叫我停車、把我攔下,就這麼跟在後面;若你問我當時你有甚麼感覺?我會說還有什麼感覺?嚇都嚇死了,還能有感覺嗎?因為從我過去的經驗:只要一被警車攔下,不是黃單就是紅單。黃單是警告你下次不要再犯規了,紅單是要罰錢的。警察從不聽你解釋,好一點的警察還會安慰你:要解釋就要到法庭去,他只是負責街道的交通安全,無能為力。結果呢?這輛警車就在我從主幹道轉入要進入社區的支幹道時,他從我身邊開過去沒再跟進來。隔天我經過隔壁棟apartment時,特別注意一台Needham Town的警車,停在這棟大樓的底下:因為咱社區住了一位警察,大概是在附近上班的cop,所以租了一間房子自己住,這樣上下班方便。改天我遇到他時,我真想問他:二月七日午夜你有在BOA的銀行附近巡邏嗎?若是有,你為什麼不攔下那輛闖黃燈的白色汽車?我知道我永遠得不到答案,因為我一向膽小不敢去問他,但是我心裡自己明白:下次不要再這麼大意了!這次算是上帝給我的恩典,而這種恩典是會用完的,等用完了或許就沒有下一次吧!
這就是律法被寫在心中的意義:知道自己會犯錯而且也體會過罪惡被饒恕的恩典,體驗過後他自己為了感激這個恩典,下定決心以後不再犯同樣的錯誤!
結論
主前587年南國猶大的首都耶路撒冷被巴比倫帝國攻破,在受擄的百姓中有一位先知以西結;他受聖靈感動也做與耶利米相同的預言。咱讀這段經文來結束今天的講道,耶和華講:
“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你們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列祖之地。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 神。我必救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也必命五穀豐登,不使你們遭遇饑荒。我必使樹木多結果子,田地多出土產,好叫你們不再因饑荒受外邦人的譏誚。”(Ezek 36:25-30)
你聽這段是不是與今天讀的經文真類似?但願咱遵守寫在心中的律法,互上帝百姓的祝福咱一項都不缺:五穀豐登,沒遭遇饑荒;樹木多結果子,田地多出土產;在外邦也不再因饑荒受人的譏誚。這不是咱移民來美國所要追求的嗎?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