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頓台灣基督教會(BTCC) 在Newton, MA 的Union Church in Waban聚會,每週日13:00主日崇拜,14:15成人主日學,歡迎大家一起來敬拜。
5/22/11 Sermon by Rev. Moses Ka-Un Li
改造成祂的形象 II Cor 3:12-18
頂禮拜咱提起:甚麼人能(ōe kham-tit)加入“基督凱旋的行列”(II Cor 2:16)?保羅有給咱講:“及基督結連”的人攏能加入“基督凱旋的行列”。這禮拜保羅第二次又提起“及基督結連”這五個字,這次他是講:「只有『及基督結連』那塊帕才拿的起來。」(II Cor 3:14)如果把這兩個句子及今日的主題連結起來,一問一答就變成今仔日我要講的重點:要怎樣「改造成祂的形象」?就是『及基督結連』,。『把那塊帕拿起來』。
以下我分三點來講解今仔日的聖經
1.「改造成祂的形象」是什麼意思?
2..它的目的是什麼?
3. 要怎樣「改造成祂的形象」?
1.「改造成祂的形象」是什麼意思?
「改造成祂的形象」就是咱的外形變做越來越像祂。咱的外形是像什麼?保羅沒告訴咱,不過他舉出一個摩西的例子互咱能通想像,人類的外形與上帝形象的差別:摩西上到西乃山面見上帝,因為受上帝的光照,所以當他下山之時他的面光映映,致到他的面愛蓋一塊布,若無沒人敢跟他講話。過不久這光芒就消失了,所以“那個消失的若能發出榮光,那個永存的一定能顯出更加大的榮光。”(II Cor 3:11)咱要改造成祂的形象,就是要互咱與上帝分享祂那個“永存的…更加大的榮光。”
2..它的目的是什麼?
改造成祂的形象的目的除了要反射祂的榮光要榮耀祂的名以外,也要使咱成為上帝新的約的差用,這是上帝的目的。上帝在舊約差遣先知去向以色列人傳達祂的話,到新約上帝也要使用有祂形象的信徒去傳達祂的話。什麼人是有上帝形象的信徒?就是你及我!咱這些有上帝形象的基督徒正正是上帝所要使用的工具,佇世間裡要反射祂自己的榮光引導佇黑暗中的百姓,使他們離開撒但黑暗的國度進入上帝光明的國度。用一個比喻講:一個使本國總統派去外國駐在大使館issue護照,互外國人通合法進入本國的,咱說這位就是大使。
咱這些BTCC的信徒攏是上帝國的大使,咱互上帝派佇世間(外國)去issue天國的護照,通互世間人離開撒但國進入上帝國。
“祂賜阮有才調通做新的約的差用;不是用文字寫的,是聖神的約。”(II Cor 3:6) 這是指聖神用祂的話寫佇人的心板裏。當人的眼睛互上帝打開,看見上帝的榮耀;耳朵聽見上帝的話之後,他的心門就會打開,他的心板就互聖神用祂的話寫佇這個人的心裏。然後這時這個剛剛信 主的人就馬上也有上帝的形象,他也要反射上帝的榮光去引導人來信 主;基本上上帝國從第一世紀到現在廿一世紀就是安尼建立起來的。
3. 要怎樣「改造成祂的形象」?
“祂賜咱有才調通做新的約的差用”,基本上這個才調是祂所賞賜的。意思就是講聖神要互“咱大家攏用無遮帕子(bô tà-phè)的面在反照主的榮光;這個榮光是對主,就是對聖神發出來的榮光,在給咱改造成祂的形象,使咱有更大的榮光。”(I Cor 3:18)所以聖神就是賞賜咱有才調去傳上帝的話,又幫忙咱除去遮佇咱的面的帕子(phè),互咱能通反照祂的榮光的那位上帝。你會說:牧師你安尼講,這個過程攏是上帝在工作,那我呢?我需要做什麼?這個地方我要用英文聖經RSV的版本較清楚:“And we all, with unveiled face, beholding the glory of the Lord, are being changed into his likeness from one degree of glory to another.”(II Cor 3:18) 。最後這句“from one degree of glory to another”與咱有關係,因為你自己就是那個有權通決定要互上帝的榮光在你身上能發出多少光度的人!是要做一千度的電燈泡或是只有五十度的電燈泡?決定權攏佇你的身上。
以下我用一個故事來說明:
佇咱教會的圖書館有一本叫《暗室之后》的書,我相信在座的中間許多人看過這本書。它的作者是蔡蘇娟 (Christiana Tsai,1890 - 1984),是一位中國基督教佈道家和作家。她小漢時佇美北長老會傳教士查理‧李曼(Charles Leaman)佇南京設立的明德女子學校就讀期間,不顧家庭反對,接受了基督信仰,隨後又成功地使全家55人都接受了基督信仰,並與美國傳教士瑪麗‧李曼(Mary Leaman)到處傳福音,並致力於編寫注音符號版的中文聖經。1921年她與李曼到美國各地證道,並曾受到哈定總統(Warren Gamaliel Harding, 1865-1923)的接見。
但是不幸她在41歲時那時在上海患了嚴重的瘧疾,又時值日軍侵華,無法得到適當治療,最後導至眼睛無法見光,行動不便,此後多年關在暗室之中。
1949年共軍進入上海前夕,59歲的蔡蘇娟與瑪麗‧李曼遷往美國賓州蘭開斯特的樂園鎮(李曼故里)養病。雖然她非常希望繼續服事基督與傳福音,但自己年老又衰弱,不覺得有什麼前途。然而因幾次因緣機遇,讓她在1953年,由芝加哥慕翟聖書出版社出版了她的口述見證《暗室之後》(Queen of the Dark Chamber),當時非常受歡迎,並被譯成50多種文字。之後她在一間不透光的暗室裏招待了許多訪客,為他們作見證,並出版更多著作,包括 《蔡蘇娟-暗室之後續本》、靈修默想集《暗室珍藏》等。1984年8 月25日在美國逝世,享年94歲。
在她寫作的過程中,在最後的一段路,往往是最艱苦難行的,正如黎明前的一段時間,是最黑暗的一樣。特別是在李曼小姐安息以後,蔡小姐要學習“孤軍作戰”,可是她的信心和毅力,完成這一本書。她全心仰望那位信心創始成終的主。在她寫作的過程中,曾遭遇過不少的艱難,靠著主,她有面對著暴風雨的勇氣和克服困難的毅力。她常說:“不怕慢,只怕站”。她知道誰在陪伴她同走人生的窄路,故此她沒有半途而廢。當李曼小姐尚未過身前,那時候將近九十高齡的她,總是說:“我們必須前進”,“繼續前進”。也是她堅定不移的信念,這個信念幾乎成為本書的命名。我們看到她好像是一顆絢爛的鑽石,殊不知在這背後,她曾承受過多少折磨,流過多少辛酸的淚,忍受過多少孤單寂寞;在漫長的困厄的路程中,學習信心,螢螢獨處中,操練鍥而不捨的精神;使她在暗室中並不感到暗然慘淡,也沒有灰心、悲觀的情緒。暗室內發出來的光,成了怒海中的燈塔,長期與頑疾搏鬥之餘,養成一股堅忍不拔的勇氣,一顆永不動搖的信心和“與神同在”的經歷。
蔡蘇娟小姐就是佇反照上帝榮光的基督徒,而且她的光度超過一千度,可能更加光些!為什麼?因為她是殘障人士!若佇咱身上發出一百度的光,在她身上應該算加倍。若無,怎會感動全世界那麼多讀過她的書的人,包括你和我,對不對?
We are being changed into his likeness from one degree of glory to another。願 主賜你也能做一隻壹千度的探照燈,親像蔡蘇娟姐妹一樣照入黑暗中引導多多人離開黑暗進入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