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國小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訊息公告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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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教育部高雄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防疫專區

學校公告

32503544_11034560300_ATT1.pdf
開學通知.pdf

橋小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SOP

橋小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SOPnew.pdf

中央、市政府公告

32503544_11034560300.pdf
防疫公文1100513.pdf
防疫公文1100513附件.pdf

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日決議,為維護師生健康,決定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延後2週至2月25日開學。教育部表示配合該政策,該學期休業式延後至7月14日辦理,另原定2月15日配合1月23日(小年夜)彈性放假調整上課之機制,考量該日期已包含於延長寒假期間內,因此,相關措施予以取消。

教育部說明延後開學係指「延長寒假、縮短暑假」,依據「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寒假原為1月21日至2月10日,暑假原為7月1日至8月29日,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決議,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學校若按原定2月11日開學,恐有群聚感染的疑慮,為維護師生健康,決定將108學年度第2學期延後2週於2月25日開學,基於1學年上課天數為200天之規定,因此,該學期休業式延至7月14日辦理,109學年度暑假為7月15日至8月29日。

教育部表示配合指揮中心開學延後之決策,基於12歲以下之學童乏人照顧,若家長有親自照顧之需求,基於防疫的必要措施,2月11日至2月24日期間,受雇之家長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