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平興國中-志願服務學習時數採計說明》
依據「桃園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志願服務學習時數採計實施要點」辦理
桃園市志願服務學習手冊(志工手冊),由教育局統一印製,每名學生只有一本,若不慎遺失,只能使用影本,請務必妥善保管。
一、校外志願服務學習認證單位:
1. 政府機關學校
2.人民團體法登記立案 (注意:OO辦公室 非 人民團體 )
人民團體登記查詢連結:
內政部-人民團體數位櫃台:https://grouptw.moi.gov.tw/searchGroup
桃園市政府-立案人民團體查詢平台:https://sa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7341&s=684701
二、志工服務性質:
1.關懷服務弱勢族群:養老院、醫院、育幼院等機構之服務。
2.政府機關學校或公益團體舉辦之非政治、商業、營利且無給酬勞之服務。
3.各社區或公益單位長期或臨時招募之志工。
4.其他經校方認可之公益性服務活動。
三、服務學習紀錄卡的校外單位「單位認證」之用印
1.屬公益法人者,以「足以辨識服務單位的單位章」為原則
2.屬於政府機關者,以「足以辨識服務單位的單位章」或「職章」為原則
四、志工服務校內登記時程:
1.七、八年級學生:於每學期第二次段考後,訓育組會進行志工手冊時數登錄作業,請務必留意班會通報上公告的登錄時間,請同學主動將志工手冊交付學藝股長,統一送交訓育組協助時數登錄。
2.九年級學生:訓育組將配合桃園市全市試模擬及會考時程,進行志工時數登錄作業,相關訊息都會在班會通報上公告,請九年級同學務必留意。
3.若不慎錯過志工時數登錄,請依補登錄的時間繳交志工手冊
五、志工時數查詢: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
相關問題可撥打4918239轉320 訓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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