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因查獲依托咪酯摻入電子菸油施用毒品案件日益增加,經行政院於113年11月27日公告依托咪酯及其異構物等(美托咪酯、異丙帕酯)為第二級毒品,為提醒依托咪酯對人體健康所造成危害,並防範該毒品進入校園,本局設計2款反毒宣導海報,呼籲學生及社會大眾拒絕毒品。
1.俗稱「喪屍煙彈」 ,具有成癮性,卻被不肖份子將其混和化學原料,製成電子菸油,以電子菸方式施用。
2.吸食依托咪酯可能造成手抖、全身發抖、站不穩,甚至是永久性神經損害及呼吸中止等症狀。
3.製造、運輸、販賣第3級毒品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3級毒品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3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