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第3條規定:「國民中小學應訂定正常教學自主檢核方式,並定期進行自主檢核。前項正常教學自主檢核,其項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國民中學應於每學年開學前,將檢核結果公告於學校網站。」
二、依據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第10點:「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正常化檢核表,應於各該檢核項目發生後二週內,公告於學校首頁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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