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自我檢核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8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11444號函及「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辦理。
112學年度第1學期 教學正常化 自我檢核表🥹
112學年度第2學期 教學正常化 自我檢核表🫠
學校能公告該學年度課程計畫(包含各領域和彈性學習課程),並宣導落實依課綱及課表授課。
學校辦理課後輔導、寒暑假學藝活動及留校自習,能以自由參加為原則,參加意願調查通知,能有同意參加及不同意參加的勾選欄位,且不必敘明理由。
課後輔導授課時間每日不超過下午5時30分,且未於週末或節日辦理。
寒暑假學藝活動能於週一至週五上午辦理。
學校能宣導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的課程內容以複習為主,不得教授新進度。
辦理留校自習未收費(不含水電費或代收膳費),亦未將自習時間用於上課或考試。
學校能建立定期評量命審題制度,訂定命題及審題規範。
學校定期評量的紙筆測驗次數,每學期能在3次以下。
學校模擬考能於國中三年級開始辦理,且未在寒暑假結束後第一週實施,辦理日期並列入學校行事曆。
學校模擬考辦理次數,每學期未超過2次(全學年不得超過4次)。
學校自行辦理新生編班時,能事先公告新生編班作業(含日期地點),並通知全體新生家長參觀,落實公開辦理編班作業。
學校能於學生編班名冊公告日起7日內以公開抽籤方式編配導師(級任導師),導師編配完成後,能立即於校內公告至少15日。
特殊班級(特殊教育班級、藝術才能班、體育班、技藝教育專班及其他)能經地方政府核定設立。
依據規定辦理分組學習,國中二年級得實施英語文、數學,國中三年級得實施英語文、數學、自然科學,分組學習計畫並陳報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
學校對學習狀況需協助或成績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基準的學生,能通知家長,並訂定並落實預警及輔導措施。
學校及教師未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
檢核相關文件
行事曆公告
112學年度第1學期 行事曆
112學年度第2學期 行事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