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嘑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孟子說:「魚,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這兩者不能同時得到,我就捨棄魚而選擇熊掌。生命是我想要的,大義也是我想要的;如果兩者不能同時得到,我就捨棄生命而選擇大義。生命是我想要的,然而我還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所以我不會苟且偷生;死亡是我所厭惡的,然而我還有比死亡更厭惡的事情,所以有的禍患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沒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那麼凡是可求得生存的手段,有甚麼不可用呢?如果人們沒有比死亡更厭惡的事情,那麼凡是可以躲避禍害的事情,有甚麼不可做呢?依循這些方法就可以生存,卻有人不使用,依循這些方法就可以躲避禍患,卻有人不願意這樣做,因此人們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人們有比死亡更厭惡的事情。不僅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這種本性,只不過賢人能夠保持不喪失罷了。
一竹筐食物,一木碗湯羹,得到它們就能生存,得不到它們就會餓死。大聲地呼喝着給人吃,路人不會接受;用腳踐踏着給人吃,乞丐也不屑接受;萬鍾的俸祿卻不分辨是否合於禮義就接受了。萬鍾的俸祿對我有甚麼增益呢?為了得到華美的居室、妻妾的侍奉、讓我認識的窮困者感激我的接濟嗎?從前寧願死都不接受的,現在卻為了華美的居室而接受了;從前寧願死都不接受的,現在卻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從前寧願死都不接受的,現在卻為了讓我認識的窮困者感激我而接受了,這些做法不可以停止嗎?這就叫喪失了人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