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日期:114 年 6 月 2 日(一) 至 114 年 6 月 13 日(五)
列印報名表並將核章後的正本送至公館國小教務處教學組長。
競賽員資格及限制:
1、 凡中華民國國民合於本計畫競賽組別及對象規定者,均可參加各該組該項競賽。
2、 學生、教師以其就讀學校、服務學校所在地為限參加競賽。
3、 凡曾獲得本競賽全國決賽該語言該項該組第1名、特優,不得再參加該語言該項該組之競賽,違者其競賽成績以0分計算。
4、 各競賽員每人以參加1項,且不得跨語言、跨組報名為原則;如競賽員獲得本鄉競賽第一名者,又同時符合參加全國語文競賽苗栗縣複賽靜態競賽(作文、寫字及字音字形)資格,必須放棄報名全國語文競賽苗栗縣複賽靜態競賽。
5、 社會組限於戶籍所在地(至114年5月1日前須設籍6個月以上,需檢附戶籍謄本)或服務機關所在地(需服務單位出具證明)擇一報名。
6、 符合下列資格而非前揭第三項者,得不參加初賽由各校將資料報名給鄉鎮公所直接參加複賽,(含國小學生組跨升國中學生、國中學生組跨升高中學生、高中學生組跨升社會組;即參加符合目前身分之組別);如報名參加初賽卻未獲代表權者,即不得再參加複賽:
(1)107年度前(含)全國決賽二至六名。
(2)111年全國語文競賽本縣複賽各組項前2名者。
(3)112至113年全國語文競賽本縣複賽各組項特優者。
(4)112至114年文狀元比賽榮獲狀元者。
7、 各競賽員不得擔任各組各項各語言決賽評判,違者取消競賽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