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

台中市龍津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依據:

一、教育局八十一年交通安全教育評鑑實施計畫。

二、全國交通安全日實施計畫。

三、交通禮讓年活動實施計畫。

貳、目標:

一、推行交通安全教育,增進兒童交通安全之知能。

二、培養兒童交通道德,使能遵守交通規則,進而影響其家庭與社會。

參、實施要領:

一、成立交通安全教育推行委員會,組織辦法另定之。

二、政令宣導:

1.給家長的一封信。

2.張貼室傳海報。

3.轉發室傳卡、摺頁等。

三、聯絡教學:

1.發教通安全教育教師手冊。

2.發教材綱要及教學進度表。

3.利用生活與倫理時間指導交通常識。

4.配合教務處每月藝文活動,列入交通安全之主題,鼓勵學生提交作文、書法、繪畫之作品。

5.製作交通安全之宣導壁報

6.各科配合交通安全之聯絡教學

四、專題演講:

1.利用週會,由教師做有關交通安全之演講。

2.朝會時間由訓導主任、生教組、總導護宣導。

3.兒童演講時間,講述有關之常識故事。

五、環境佈置:

1.貼掛交通標誌。

2.各樓梯轉彎處貼掛輕聲慢步靠右邊走之標語。

3.利用川堂玻璃櫃張貼宣傳海報。

4.張貼交通安全標語。

肆、考核:

一、觀察學學生靠右邊走的情形,上下學路隊情形,並列入每週

秩序比賽成績。

二、交通常識測驗,成績優良者給予獎狀鼓勵。

伍、本計畫呈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台中市龍津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組織辦法

壹、宗旨:

推行交通安全教育,以培養學生交通道德,增進交通常識,使能遵守交通規則,維

護行的安全及秩序,成為良好國民,並期能影響家庭與社會。

貳、任務:

一、審訂本校交通安全有關辦法。

二、審核各科教學配合項目及教學單元設計。

三、充實交通安全教育各項設備。

四、協助解決交通安全教育疑難問題。

五、督導交通安全教育各種活動的推展。

六、評審有關交通安全教育的交學成果。

參、編組與職掌:如附表

肆、會議:

一、常會:每學期初、末各召開一次,由校長擔任主席。

二、導護會議:每週舉行一次,由訓導處召集值週導護人員參加。

三、臨時會:視必要時,由校長召開之。

四、交通安全教育座談會:利用週三教師進修各科教學研討會實施。

伍、本辦法呈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