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於86年即成立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推動兩性平等教育。93年6月23日「性別平等教育法」公布施行後,延續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之基礎,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4條於同年10月正式更名為「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規劃並推動全國性之性別平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