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東興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校園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
111年09月07日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113年08月29日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114年08月29日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壹、依據:
一、性別平等教育法
二、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3條」
貳、目的:
一、依前一學年度之實施成效,以「身體自主權的尊重與維護」為主題,維護自我與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善用各項資源,保障性別權益,增進性騷擾、性侵害與性霸凌的防治(制)能力。
二、厚植性別平等教育資源,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建立友善校園環境。
三、落實性別平等教育,促進性別地位實質之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
參、執行要項:
一、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落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
二、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十七條之規定:國民中小學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
三、加強性別平等觀念之宣導,傳播正確性別平等教育知識。
四、辦理教師性別平等教育進修活動。
五、辦理校園人身安全教育研討會。
六、建立性侵害事件危機處理模式及通報系統。
七、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八、調查及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之案件。
肆、實施方式:
一、定期召開性別平等教育會報,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
二、融入各領域課程教學活動,實施性侵害防治教育。
三、性別平等教育本年度工作及內容:
伍、經費:由本校相關經費及縣府補助各項活動等經費。
陸、本計畫呈校務會議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