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校外服務學習單位】(供參考,如資訊有誤請告知)

可參考本校常見校外服務學習單位。如有需求,請自行與各服務單位聯絡。

>  學生可逕行聯繫校外公家機關,申請服務學習。填寫「個人服務學習申請書」適用於參加本校認可且公告於服務學習專區網頁之單位,經家長同意後填寫此申請書,向導師完成申請即可。

>  完成服務學習後,繳交認證單位時數證明及服務學習紀錄卡(國中藍卡或綠卡、高中黃卡),由導師確認無誤後登錄校務行政系統,或洽學務處進行覆核,並mail服務學習照片電子檔actled@ms.sfhs.ntpc.edu.tw。

【各項表單】

申請校外服務學習,請依需求填寫「個人」、「班級或團體」申請書。

【成果上傳區】

服務學習照片、服務學習心得分享。

校外訊息分享

轉知服務學習相關的校外資訊、服務學習活動與志工報名,請參考

見賢思琪基金會辦理「2024青春琪聚-服務學習培訓營」,請參閱簡章。培訓營期間:113年7月至114年2月,免費,經濟弱勢學生可依需求向該會提出交通補助。該培訓提供服務學習時數證明,以全程參加培訓為優先。報名網址:https://pse.is/5z3ssa,完成線上課程與測驗及回傳家長同意書,收到回覆E-mail才算報名完成。相關問題可逕洽該基金會蔣社工,電話:(02)23080608。

國中部服務學習常見問題

Q:服務學習時數採計的時間?

A:依 「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採計期間為七年級上學期至九年級上學期,共5學期,其中任選3學期

Q:怎麼區分上下學期?

A:依 「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上下學期依學年度起迄月份計算,上學期為當年度8月1日至隔年度1月31日,下學期為當年度2月1日至7月31日。

例如:113學年度上學期為113年8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113學年度下學期為114年2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

Q:服務學習分數怎麼計算?

A:

(1.)依 「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111學年度之前的入學生,服務學習累計分數上限為15分。111學年度之後(含111學年度)的入學生,服務學習累計分數上限為12分。

(2.)111學年度之前的入學生,每學期服務滿6小時以上,該學期可得5分,上限為5分*3學期=15分。111學年度之後(含111學年度)的入學生,每學期服務滿6小時以上,該學期可得4分,上限為4分*3學期=12分。

(3.)每學期必須服務滿6小時以上,才能獲得分數,未滿6小時,該學期為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