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力計畫

明道中學家長會 明道中學家委基金「培力計畫」助學專案補助辦法 108.10.06 制定 

109.09.27 家長代表大會修正通過 

一、緣起: 近年來教育環境及教育政策的持續變動,教育資源的分配未必能顧及所有弱勢家庭,以 致弱勢族群的教育選擇權變得相對貧瘠狹隘,需要持續而完善的扶助計畫,為經濟弱勢的學 生開啟一扇希望之窗。 家長會在幾位熱心家長發起下,本於回饋教育守護學生的初衷,以專款專案方式設置「培 力計畫」補助辦法,成立「培力計畫助學專案」評審小組,提供家境清寒且適合進入明道就 讀的學生更好的教育資源及環境,特訂 定此辦法。

 二、宗旨: 提供家境清寒學生更好的教育資源及環境,整合家長資源推動「培力計畫」,希望透過此 資助計畫,提昇弱勢家庭孩子的教育選擇權。

 三、資金來源: 

1.107 學年度家委基金結餘款提撥 300 萬 

2. 每學年自家委基金結餘款提撥 10%捐入培力計畫基金。 

3.捐款贊助(家委基金) 

四、申請資格與條件: 

1. 明道中學學生 

2. 符合縣市政府核定之中低收入戶家庭為原則

3. 通過本計劃之面試,以及必要時之家訪 

五、資助計劃執行流程:

1. 學生家長自行提出申請,或經部主任推薦,資料送明道中學家長會幹事會備審。

2. 「培力計畫」評審小組,由會長及三位常委以上代表組成,進行初審,初審得邀相 關主管或導師出席說明。 

3. 初審工作完成後,由家長會幹部會議進行複審,確認錄取名單及補助金額。

4. 透過此計畫就讀本校之學生,補助方案每學期得以重審,原則上至該生於本校畢業為止。

5. 若中途被資助人未能繼續於明道中學就讀,則此資助計畫終止。

 六、資助金額: 由申請者或推薦者具體說明學生家庭狀況及需求,由評審小組於初審後建議補助金 額,提報家長會幹部會議審核,通過後執行。每學期每人以 3 萬元為上限,用罄為止。

 七、本計劃經家長會家長代表大會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