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申請 & 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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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申請 點選項目可查看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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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部在校生如欲申請下列文件,請見國際部學生資源專區,填寫「在校生文件申請表」,並寄至國際部信箱:mdid@ms.mingdao.edu.tw
預期畢業證明書 Proof of graduation expectancy
授課語言證明 Proof of program instruction language
在學證明 Proof of enrollment
預估分數 University predicted grades
成績報告書 Report Card
MYP 成績單 MYP Transcript
DP 非正式成績單 DP Unofficial Transcript
DP 正式成績單 DP Official Transcript
中文成績單 Transcript (Chinese Version)
國際部校友及非在校生如欲申請成績單,請見國際部學生資源專區,填寫「校友/非在校生文件申請表」,並寄至國際部信箱:mdid@ms.mingdao.edu.tw
如有疑問,請聯繫國際部教學組辦公室;其餘正式文件請見教務處各項申請頁面,並按照教務處指示完成申請流程。
◆中文畢業證明書到校申請,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至教務處填寫畢業證書遺失補發申請表.
二、備妥兩吋照片2張(近半年內)、身分證影本、印章(郵寄免)、英文名(同護照)、工本費100元
三、畢業後有更改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字號者,須再檢附戶籍謄本,以茲證明.
四、收件後工作天約三天(不含例假日及申請日),若需代為寄回,請自備A4回郵信封.
◆中文畢業證書郵寄申請,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填寫畢業證書遺失補發申請表(下載申請表)
二、附上兩吋照片2張(近半年內)、身分證影本(黏貼於申請表)、工本費100元(現金)
及A4 回郵信封(需貼足36元掛號郵資並填妥住址及姓名),
逕寄41401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一段497號 教務處註冊組收.
三、畢業後有更改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字號者,須再檢附戶籍謄本,以茲證明.
四、收件後工作天約三天(不含例假日及申請日)
◆中文成績單申請方式:
一、在校生請至明道雲城e-Store選購
二、畢業校友請至教務處申請 或 郵寄申請 (下載申請表)
三、繳費 (繳費方式請參閱明道雲城e-Store說明)
四、憑「學生證」至教務處領取
五、工本費20元
※ 國際部學生及校友 請參考「國際部各式文件申請方式」
◆英文成績及證書申請方式:
《在校生》 (下載 在校生申請表)
一、請至明道雲城e-Store選購並完成繳費
二、備妥:證件照片(依申請份數提供)、申請表(含英文名、成績轉換方式等) 及繳費收據聯繳交至教務處完成申請手續。
三、收件後工作天約三天(不含例假日及收件日)
《畢業校友及非在校生》(下載 非在校生申請表)
一、請至本校教務處申請 or 掛號郵寄申請
二、備妥 證件照片(依申請份數提供)、申請表(含英文名、成績轉換方式等)
三、工本費(現金):英文成績單100元、英文畢業證明書200元
四、離校後有更改姓名、身分證字號者,須再檢附戶籍謄本or戶口名簿,以茲證明.
五、若需代為寄回,請自備A4 回郵信封(需貼足36元掛號郵資並填妥住址及姓名),
逕寄41401 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一段497號 明道中學教務處註冊組收
六、收件後工作天約三天(不含例假日及收件日)
※ 國際部學生及校友 請參考「國際部各式文件申請方式」
◆學生證補發申請方式:
一、學生請至明道雲城e-Store選購
二、繳費 (繳費方式請參閱明道雲城e-Store說明)
三、依領證時間至教務處領取學生證。[領證時間註記於明道雲城e-Store產品說明]
四、工本費200元
◆轉學/休學/放棄學籍 手續申請方式:
一、學生家長/監護人請務必先告知導師,與老師約定辦理手續時間
二、跟導師約定時間後,再向註冊預約確定辦理轉出、休學時間
三、備妥學生近一年2吋照片1張(轉學須要、休學免)
四、為避免因家長雙方或兩造監護人對孩子就學意見不一,造成學校於辦理學生轉出時產生爭議,請於辦理學生轉出業務時,其轉出手續應確實經雙方家長或監護人同意,若一方未能親自出席辦理轉出作業,應取得其委託書
◆在學證明申請方式:
一、學生證影本加蓋教務處戳章,視同在學證明。(至教務處蓋戳章,請攜帶學生證正本及影印本至註冊組辦理)
二、如有機關團體不接受學生證為在學證明,要求另外出具「在學證明」者,請同學至「學生明道雲端/學期記錄查詢/列印在學證明」列印,攜帶列印好的在學證明至教務處註冊組核章。
※ 國際部學生及校友 請參考「國際部各式文件申請方式」
一、大頭証件照 2吋一張
二、家長印章
三、與導師相約時間,來教務處辦理
四、辦理學生轉出業務時,其轉出手續應確實經雙方家長或監護人同意,若一方未能親自出席辦理轉出作業,應取得其委託書
(一)、依據民法、國民教育法暨本市國民中學學生學籍管理要點辦理。
(二)、查民法第1089條略以: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次查國民教育法第6條規定,國民教育階段係按學區分發入學;另本市國民中學學生學籍管理要點第4點第2項轉學規定略以:國中對轉出學生應出具轉學證明書和資料轉移回報單,並交由家長三日內前往轉入學校報到。轉入國中應將資料轉移回報單於二日內寄回轉出國中。
(三)、為避免因家長雙方或兩造監護人對孩子就學意見不一,造成學校於辦理學生轉出時產生爭議,請於辦理學生轉出業務時,其轉出手續應確實經雙方家長 或監護人同意,若一方未能親自出席辦理轉出作業,應取得其委託書,以避免類此案件。
◆軍訓成績抵免申請方式:
一、申請者請至教務處填寫申請書
二、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或畢業證書
三、工本費20元 (請自備零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