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 結業證書與修業證書發放

本學期期末測驗(及補考)已結束,期末測驗將不會公布成績及排名證書會直接郵寄給學員我們將依以下標準發放證書


證書發放標準

  • 結業證書:期末測驗兩科平均成績(微積分及線性代數)達60分符合出缺席規定(缺席不得超過4天、無故缺席不得超過2天)正取生及旁聽生皆會發予證書

  • 修業證書:期末測業平均成績未達60分,但符合出缺席規定,本學期參與本計畫的學員皆可申請。

  • 證書上下學期皆會發放;正取生與備取生所領取之證書無差異。


旁聽生晉級 or 正取生轉為旁聽生

  • 期末考試成績的前30名,下學期將有正取生身分(下學期沒有正取生10名女性保障名額)。


證書發放通知及下學期身分別皆已email給各學員,再麻煩記得收信!



202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