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費辦法
退費辦法
🚩 退費規定
🚩 退費規定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申請退費,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繳納總金額90%。
自開班上課日起算未逾全學期三分之一(此指第5周上課日當天)前申請退費者,退還繳納總金額50%。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學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 退費辦理方式
🚩 退費辦理方式
退費申請一經受理恕不得取消。
以下資料請【掛號郵寄】至本計畫申請,逾期提出申請者,一律不予退費(以郵戳為憑)。
(1) 退費申請書(需親筆簽名)及受款人存摺封面影本。
(2) 若受款人非學生本人請加填退費授權書(需親筆簽名)。
紙本請【掛號】寄至:10617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台大天文數學館501室(北區高中學生科學研究人才培育計畫-數學組)收
🚩 退費入帳時間
🚩 退費入帳時間
如申請書所填資料無誤,且均已繳回所需文件後,退費款項預計於3-4週後匯入指定帳戶。如逾4週仍未取得退費款項者,請主動與本計畫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