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 結業證書與修業證書發放
[111-1] 結業證書與修業證書發放
本學期期末測驗(及補考)已結束,期末測驗將不會公布成績及排名。證書會直接郵寄給學員,我們將依以下標準發放證書。
⭐ 證書發放標準
結業證書:期末測驗兩科平均成績(微積分及線性代數)達60分,且符合出缺席規定(缺席不得超過4天、無故缺席不得超過2天),正取生及旁聽生皆會發予證書。
修業證書:期末測業平均成績未達60分,但符合出缺席規定,本學期參與本計畫的學員皆可申請。
證書上下學期皆會發放;正取生與備取生所領取之證書無差異。
⭐ 旁聽生晉級 or 正取生轉為旁聽生
期末考試成績的前30名,下學期將有正取生身分(下學期沒有正取生10名女性保障名額)。
證書發放通知及下學期身分別皆已email給各學員,再麻煩記得收信!
202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