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補發學生證 證明文件申請表
請至教務處填寫申請書,並自備新北市補發規定之工本費138元現金現場繳納(建議自行找開,櫃臺不易找零)。
取件時間:約等2週待新北市製卡單位完成製作才會通知同學前來取件。
2. 兵役役期折抵
辦理流程:至教務處註冊組調閱成績後,以成績證明至教官室辦理役期折抵。
辦理時間:非寒暑假期間,請於上班日09:00 ~ 16:00至教務處辦理。寒暑假期間則建議09:00 ~ 12:00。
攜帶物品:攜帶本人證件親辦,若委託家人則需同時攜帶家人證件。
取件時間:一般情況可於申辦後半小時內取件。
3. 雜費與實習實驗費減免申請
符合低收入、中低收入、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軍公教遺族、特殊境遇等身分學生,可至註冊組辦理身分登記與減免資料填寫等相關事宜。
自112學年下學期起已全面免學費,故學費不必再辦理減免。
4. 申請/補發修業證明書(取得至少120學分)、成績證明書(未達120學分)、成績單 證明文件申請表
辦理時間:非寒暑假期間,請於上班日09:00 ~ 16:00至教務處辦理。寒暑假期間則建議09:00 ~ 12:00。
攜帶物品:在校生攜帶學生證、畢業生攜帶本人證件。(可委託家人攜帶申請人證件辦理)
若申請超過1份,則第2份起每份酌收工本費3元。
取件時間:一般情況可於申辦後半小時內取件。
5. 補發畢業證書、申請英文版畢業證明書
由於畢業證書屬於私人重要文件,為保障隱私恕,一律臨櫃親辦。
辦理時間:非寒暑假期間,請於上班日09:00 ~ 16:00至教務處辦理。寒暑假期間則建議09:00 ~ 12:00。
攜帶物品:畢業生本人證件、證件用大頭照2張。(若委託家人辦理,則另外需要家人證件,並足以證明與申請人之關係)
若申請超過1份,則需攜帶份數+1張大頭照,且第2份起每份酌收工本費3元。
取件時間:一般情況可於申辦後半小時內取件。
6. 重補修後符合畢業證書領取資格
由於需等待教師完成成績輸入後由系統判定畢業資格,符合資格後通常會由註冊組直接聯絡同學攜帶修業證明書前來領取畢業證書。
若有相關事項需詢問,可撥打電話02-22227146 #222。
8. 學生證悠遊卡記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