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須知

● 圖書館閱覽須知

一、凡本校教職員工生均可入館閱覽。

二、閱覽時間:

(一)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10 ~12:30 下午13:40 ~ 17:00

(二)寒、暑假: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10 ~ 12:00

(三)國定假日及星期例假日休館

三、除筆及筆記本等私人物品外,其餘物品請放置於館外儲物櫃內,不得攜入館內。

四、館內圖書資料及器材設備應予愛護,非經辦妥外借手續,不得攜出館外。

五、館內應保持肅靜及整潔,不得穿著拖鞋、飲食、睡眠及其他不良行為。

六、讀者如違反第伍項之規定並不聽規勸者,館方得請其離館並取消其閱覽權利。

● 圖書館圖書借閱須知

一、圖書借閱手續:教職員工應出示服務證或身分證明文件;學生憑學生證,親赴圖書趕櫃臺辦理借閱手續。

二、電子書借閱手續:利用電腦或行動載具登入本校電子書系統辦理借閱手續。

三、借閱冊數及期限:

1.圖書:教職員工每次以15冊為限,借期為1個月;學生每次以8冊為限,借期為2星期。

2.電子書:教職員工及學生每次以10冊為限,借期為2星期。

四、圖書續借:如無他人預約,得申請續借1次,借期為1星期。。

五、逾期罰則:三天以上未歸還者,每逾1日,停止借閱權利3天;逾期1星期未 歸還者,停止借閱權利1個月;逾期2個月未歸還者,除停止其借閱權利外,另以校規議處。

六、借出之圖書如遇本館急需收回時,應於收到催書通知後,迅即歸還。

七、借出之圖書如有遺失、撕毀、圈點、缺頁等情事,須依原樣或本館估價賠償。遺失整部圖書之1冊或1冊以上者,其賠償概以整部計價。

● 期刊參考室閱覽須知

一、進入期刊參考室,私人物品除筆及筆記本等外,不得攜帶入內。

二、期刊參考室內之期刊及參考書,限在館內閱覽,不借出館外;如有特殊需求者,須洽圖書館辦理申請手續。

三、教職員工借閱期刊,請遵守下列規定:

1.當期期刊借閱時間為:下午16:00至翌日09:00 ,每人每次限借2本。

2.過期期刊每人每次限借2本,借期為3天。

四、閱覽期刊或參考書,若發生遺失、撕毀、圈點、缺頁等情事,須依原樣或本館估價賠償。遺失整部圖書之1冊或1冊以上者,其賠償概以整部計價。

五、如有未盡事宜事項,得視需要另行公告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