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教師甄選報名 

報名條件

  各甄選科別本科系所畢業(國外學歷證明須經政府駐外單位查證屬實),具有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3 條各款資格,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 條各款之一或教師法第14 條第1 項各款之一情形。

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4月24日(三)2400時止(以上傳時間為準)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必須登入Google帳號)

報名費用:初試繳交報名費新台幣500 元。初試通過參加複試者,免再繳費。

甄選方式:


教師甄試報名以通訊報名為主,參加甄試老師將報名表、學歷證件、教師證及滙款收據上傳至指定網址,即完成報名手續,並依時參加教甄初試。另如未能以通訊報名方式報名者,則可於113年4月25日(四)於上午0800時-1730時親至本校人事室現場報名,繳交報名表及其他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