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5年3月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一、本部為鼓勵全民學習臺灣台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
生本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115年預計於3月
及7 月共計辦理2 次考試, 詳情請見考試官網(
https://ttg.moe.edu.tw)之最新消息「115年臺灣台語語言能
力認證考試重要日程表」。
二、旨揭115年3月考試採「分卷分天」舉行,A卷訂於115年3
月7日(星期六)測驗;B、C卷訂於115年3月8日(星期日
)舉辦,一人限報考一種卷別。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同年
114月11月14日下午5時止。報名費為新臺幣250元,19歲
以下(含)免報名費。歡迎至考試官網線上報名。
三、考量115年起三卷均採電腦化測驗,若學齡前幼兒(6歲以
下)或高齡者(65歲以上)評估於測驗期間全程操作電腦
有困難,可申請「特殊需求服務」,詳情請見考試官網之
簡章內容。除考試方式採電腦測驗,考生成績若達各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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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標準,115年起將改發電子證書,後續各界可透過「教
育部電子證書驗證系統」驗證證書真偽。
四、為鼓勵各界踴躍參與,團報人數超過30人時,本部將函請
相關部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大專校院等依權責
酌予行政獎勵或另行嘉勉。
五、以上相關資訊已公布於考試官網,請逕自瀏覽參閱。倘有
任何問題,請洽總試務中心服務專線:02-77499511;電子
郵件信箱:ttg.sce@deps.ntnu.edu.tw。
臺南市114學年度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專長教師獎勵實施計畫
壹、 依據:
一、教育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
二、臺南市114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貳、 目的:
為積極鼓勵教師參與本土語文能力認證、修讀本土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完成本土語文專長加註之國小教師或分科登記之國中教師,或取得閩東語文教學合格證書,並積極擔任本土語文課程授課教師,以協助學校建立本土語文穩定師資並滿足學生選習課程需求。
叁、實施期程: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
肆、獎勵對象:轄內公立高中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現職校長、編制內正式教師(含具
合格教師證且聘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以下稱教師)及行政人員。
伍、奬勵方式:
一、鼓勵現職校長及教師參與本土語文認證:
(一)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
1、通過臺灣台語中級(B1等級)者:敘嘉獎1次。
2、通過中高級(B2等級)者:禮券2,000元整。
3、通過高級或專業級認證(C1、C2等級)者:禮券5,000元整。
(二)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
1、通過中級者:敘嘉獎1次。
2、通過中高級者:禮券2,000元整。
3、通過高級者:禮券5,000元整。
(三)原住民族語語言能力認證:
1、通過初級、中級者:敘嘉獎1次。
2、通過中高級者:敘嘉獎2次。
3、通過高級:禮券2,000元整。
4、通過優級者:禮券5,000元整。
上開三項語言能力認證同一級別、語言別、腔調,敘獎、禮券核發以一次為限且不回溯。任職本市所轄公立高中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現職校長、教師,已通過較高等級之本土語言認證者,於任職本市轄公立高中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現
職校長、教師時,通過較低等級或相同等級之認證者,不在
1~3項獎勵對象中。上述語言能力認證證書,應以中央部會與本市主管教育機關認可之發證單位所發114學年度通過之合格證書為限。
二、修讀本土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完成本土語文專長加註之國小教師或分科登記之國
中教師:
1.修讀本土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敘嘉獎1次。
2.完成本土語文專長加註之國小教師或分科登記之國中教師:敘嘉獎1次。
以上獎勵以114學年度尚在學及申請修讀、加註專長或分科登記者為敘獎對象,修讀期間同一事由每師以申請1次獎勵為限。
三、取得閩東語文教學合格證書:敘嘉獎1次。
四、實際擔任本土語文授課教師獎勵:
(一)具備本土語文授課教師資格,於114學年度擔任本土語文課程授課教師且完成
本土語公開授課至少1次者,敘獎1次。
(二) 學校及行政人員之獎勵:
校內具備本土語文認證(閩、客語中高級以上)之教師,教授本土語文課程總節數占全校本土語文課程(採計閩、客)總節數符合下列比率者,對學校行政人員(含校長)敘行政獎勵:
1.比率達60%以上未達70%者,每校嘉獎1次1人。
2.比率達70%以上未達80%者,每校嘉獎1次2人。
3.比率達80%以上未達90%者,每校嘉獎1次3人。
4.比率達90%以上,每校嘉獎1次4人。
陸、申請及獎勵程序:
一、符合本實施計畫第肆點第一項規定之現職校長,請填具敘獎申請表(詳附件一)、
禮券印領清冊(詳附件四),並檢附本土語文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影本,函報本局
辦理。
二、符合本實施計畫第肆點第一項規定之教師,請檢附認證證書(成績單不予認定)
由各校本權責予以敘獎。另請服務機關填具語言能力認證合格已獎勵清冊(詳附件
二)、禮券印領清冊(詳附件四)核章後寄送至本局辦理。
三、符合本實施計畫第肆點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之教師,請檢附修讀或加註證明、
閩東語教學證書,由各校本權責予以敘獎,已獎勵清冊(詳附件三),核章後寄送
至本局備查。
四、以上敘獎,教師部分請於該級別本土語文能力認證考試寄發合格證書後三個月內向
服務機關提出申請,服務機關應於申請期限屆滿時起一個月內造具教師敘獎清冊及
校長敘獎申請表寄送本局備查及辦理(詳附件一、二、三),逾期不予受理。
五、符合本實施計畫第肆點第四項規定之教師,檢具參與共同備課、接受教學觀察
及專業回饋紀錄(留校備查),由各校本權責予以敘獎。學校及行政人員之獎勵,由
本局依人力資源網各校具本土語文授課資格之教師實際授課比率核敘行政獎勵。
六、以上「本土語文」乃指臺灣台語、閩東語文、客語文及原住民族語文。
柒、本實施計畫未規定事項,依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14學年度本土教育四項競賽(母語Podcaster、小小Vlogger遊臺南、魔法語花一頁書及我詩故我在)實施計畫
一、依據本市 114 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一)母語 Podcaster 競賽:
1、參加對象:本市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生。
2、報名日期及方式:自 114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一)起至 114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五)止,將報名表、作品版權授權暨著作財產權切結書、作品說明表及作品檔上傳至 https://reurl.cc/2KxmmE 。
(二)小小 Vlogger 遊臺南競賽:
1、參加對象:本市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生。
2、報名日期:114年12 月22日(星期一)起至114年12月26日(星期五)止。
3、作品送件方式:影片需上傳至 Youtube ,並設定為不公開,再複製作品影片檔網址於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第22167 號。
(三)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
1、參加對象:本市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生。
2、作品送件日期及方式: 114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一)至 11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一律以郵寄方式送件至新市國小。
(四)我詩故我在競賽:
1、參加對象:本市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生。
2、報名日期及方式:請先於 114 年 10 月 20 日(星期一)至 114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至本局填報系統(編號 22170 )完成填報。另自 114 年 11 月 3 日(星期一)至 11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三)將報名表、送件清冊、作品等紙本郵寄至安南區長安國小。
三、旨揭各項競賽詳細資訊請參閱競賽計畫內容。
轉知~教育部113年8月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歡迎踴躍參加
報名連結
轉知~教育部辦理「113年響應世界母語日」活動
響應2月21日世界母語日,復振、推廣面臨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教育部謹訂於113年2月24日(星期六)於誠品生活松菸店辦理「113年響應世界母語日」活動,以提升民眾國家語言意識,促進母語日常使用。
活動海報
臺南市112年度試辦本土語讀者劇場競賽計畫
計畫附件
112學年度本土教育三項競賽實施計畫
實施計畫
小小解說員
母語Youtuber
魔法語花一頁書
獎勵學生通過本土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附件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0 月 2 日臺教社(四)字第 1120095311 號函辦理。
二、本案成果光碟將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代發至全國公立高級中學、國民中學:「異世界藥局」2 套;全國公立國民小學:含「觀測站少年」及 「 九藏喵窩日常篇」1 套;公立幼兒園:「小貓巴克里」1 套,本成果光碟僅提供學校作為閩南語言學習資源及課堂教學使用,不得於其他媒體通路公播或下載。
三、上述成果將於 112 年 11 月 1 日同步置於「教育部閩南語動畫網」( twbangga.moe.edu.tw/),可供民眾自行上網瀏覽、運用。
四、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