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發展專區 / SDGs11
永續發展專區 / SDGs11
11.1 2030年前,確保所有的人都可獲得適當、安全、可負擔的住宅與基本服務,並改善貧民窟。
11.2 2030年前,為所有人提供安全、可負擔、易於使用及永續的交通運輸系統,改善道路安全,尤其是擴大公共運輸,特別注意弱勢族群、婦女、兒童、身心障礙者及老年人的需求。
11.3 2030年前,提升具包容性、永續的都市化和參與程度,在所有國家落實整合性、永續的人類安住規劃與管理。
11.4 進一步努力保護和捍衛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
11.5 2030年前,大幅減少各種災害的死亡及受影響人數,且減少災害造成的全球國內生產毛額(GDP)直接經濟損失,包含與水相關的災害,並著眼於保護窮人與弱勢族群。
11.6 2030年前,減少城市的人均負面環境影響,包括特別注意空氣品質、都市管理與廢棄物管理。
11.7 2030年前,為所有人提供安全、包容、無障礙及綠色的公共空間,尤其是婦女、孩童、老年人以及身心障礙者。
11.a 透過加強國家和區域發展規劃,促進城市、郊區與農村地區之間,經濟、社會和環境的正向連結。
11.b 2020年前,根據「仙台減災綱領2015-2030(Sendai Framework for Disaster Risk Reduction 2015-2030)」實施各層級的災害風險管理,採取採取包容、資源效率、移民、減緩及適應氣候變遷、提高災害韌性的發展政策和計畫,大幅增加城市與住宅的數量。
11.c 透過財務和技術援助支援,協助最低度開發國家(LDCs)善用當地建材興建永續且具災害韌性的建築物。
(資料來源:天下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