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發展專區 / SDGs17
永續發展專區 / SDGs17
本校近期活動
17.1 強化國內資源動員,包括透過向開發中國家提供國際支援,改善其國內稅收、和其他收益取得能力。
17.2 已開發國家充分履行其官方發展援助承諾,包括向開發中國家提供國民所得毛額(GNI)中的0.7%作為政府開發援助(ODA),以及向最低度開發國家(以下簡稱LDCs)提供國民所得毛額中的0.15至0.2%為開發援助。鼓勵開發援助提供方設定目標,提供佔國民所得毛額至少0.2%的開發援助給LDCs。
17.3 為開發中國家多方籌集額外的財務資源。
17.4 透過政策協調,酌情推動債務融資、債務減免和債務重整,協助開發中國家實現長期債務永續性,並處理高負債貧窮國家的外部負債,以減輕其負債壓力。
17.5 為LDCs採用及實施投資促進方案。廣告
17.6 加強在科學、技術和創新領域的南-北、南-南、三角形區域與國際合作,以及強化依照相互議定條件提高知識交流,作法包括改善現有機制之間的協調(特別在聯合國層級),以及透過全球技術促進機制加強協調。
17.7 按照共同議定原則,使用有利的條款和條件,包括特許權和優惠條款,針對開發中國家促進環保科技的發展、轉移、流通及擴散。
17.8 2017年前,全面落實開發LDCs的技術庫,建立科學、科技與創新能力培養機制,並擴大其科技使用,尤其是資訊傳播科技(ICT)。
17.9 強化國際支持,為開發中國家實施有效且鎖定目標的能力培養,以支持各國落實各項永續發展目標的國家計畫,包括南-北、南-南和三方合作。
17.10 在世界貿易組織(WTO)下,建立一個全球性、遵循規則、開放、無歧視以及公平地多邊貿易系統,包括透過杜哈發展議程完成協商。
17.11 大幅增加開發中國家的出口量,尤其是在2020年前,讓LDCs的全球出口占比增加一倍。
17.12 按照世界貿易組織之決策,如期對所有LDCs實施持續性免關稅、免配額的市場進入管道,包括適用於LDCs進口的原產地優惠規則,必須簡單且透明,有助其進入市場。
17.13 透過政策協調與一致性來加強全球宏觀經濟穩定性。
17.14 加強永續發展政策的一致性。
17.15 尊重每個國家的政策空間和領導權,以建立及執行消除貧窮與永續發展的政策。廣告
17.16 透過多邊合作加強促進永續發展的全球夥伴關係,動員和分享知識、專業、科技與財務資源,支持所有國家、尤其是開發中國家實現永續發展目標。
17.17 以夥伴關係的經驗和籌資策略為基礎,鼓勵和促進有效的公共、公私營和民間社會夥伴關係。
17.18 2020年前,加強協助開發中國家、包括LDCs與小島嶼發展中國家(SIDS)建立能力,大幅增加其獲取高品質、即時且可靠的數據,包括按收入、性別、年齡、種族、族裔、移民、身心障礙、地理位置以及各國其他人口分類的各項數據取得。
17.19 2030年前,依據現有措施,制定衡量永續發展進程的方式,使國內生產總值(GDP)計算更為完善,並協助開發中國家培養統計能力。
(資料來源:天下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