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發展專區 / SDGs1
永續發展專區 / SDGs1
本校近期活動
1.1 2030年前,消除世界各地所有人的極端貧窮(目前定義為每人每日生活費不足1.25美元)。
1.2 2030年前,依據各國界定標準,各年齡層的男人、婦女和兒童貧窮人數至少減半。
1.3 依各國國情實施合適的全民社會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社會底層人民,到西元2030年能涵蓋大範圍的貧窮、弱勢族群。
1.4 到西元2030年,確保所有人,尤其是貧窮與弱勢族群,能享有平等獲得經濟資源的權利,涵蓋層面包含經濟資源、基本服務、土地和其他形式財產的所有權、控制權、繼承權、自然資源、新科技和金融服務(包括微型貸款)。
1.5 到西元2030年,提升貧窮與弱勢族群的韌性和災後復原能力,減少他們遭受極端氣候、經濟、社會和環境衝擊與災害。
1.a 確保各個地方的資源能夠大幅動員,包括加強發展合作,為發展中國家,尤其是最低度開發國家(LDCs),提供妥善且可預測的方法,以實施計畫與政策全面消除國內貧窮。
1.b 依據考量到貧窮與性別的發展策略,建立國家、區域、國際層級的健全政策框架,加速消除貧窮行動的投資。
(資料來源:天下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