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教務發展/01計畫與組織
1-1-1學生學習節數、課程內容、課程進度之訂定,均經課發會審核,符合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節數、能力指標之規範。
1-1-2每學期課程計畫均依市府規定於期限內掛載於學校網站及國教輔導團計畫掛載系統,並完成備查程序。
1-1-3由領域小組每學期初進行課程計畫撰寫研討,學期末進行課程實施檢核,再由課發會進行課程計畫審查與課程實施評鑑,並提出修改建議。
1-1-4各學習領域每學期召開三次領域教學研究會,針對各項議題進行討論及領域內教學經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