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定期召開課發會、領域教學研究會,針對本校課程進行規劃、實施與評鑑並凝聚修正與後續推動之共識。
2-1-2設置成績評量輔導小組,並依規召開會議,運作良好。
2-1-3定期召開防災教育委員會、校園安全維護暨危機處理小組、交通安全會議、特定人員審查會議、衛生暨健康促進委員會、環境教育推動小組會議、體育教育委員會議等。
2-1-4設置校務會議、教職員工會議、家長會議、場地開放審查委員會等,並依規召開會議,運作良好。
2-1-5定期召開輔導會議、特教推行委員會、性別平等委員會、家庭教育委員會、補救教學學習輔導小組、課後照顧班推動小組、教育儲蓄戶委員會等,每月召開高關懷學生個案管理會議,藉由各項會議溝通協調,運作良好。
2-1-6每學期辦理期初與期末兩次校務會議,必要時召開臨時校務會議。
2-1-7行政人員召開期初或期末行政會議,討論各處室配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