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請問國中新生志工服務採計時間?
A1:新生於8/1起算為本校國中部學生,故服務時數採計時間由8/1起算。
Q2.如果沒有達到規定時數會怎麼樣?
A2:本校無處罰規定,但未達規定時數,會影響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
Q3. 做完服務學習要登錄時數嗎?
A3: 請服務單位於志願服務卡登錄時數並蓋章,或將時數條張貼在志願服務卡;每學年會由學務處訓育組統一進行認證。
Q4. 服務學習登錄表的「單位認證」要蓋什麼章?
A4:校外單位應蓋印「足以辨識服務單位的單位章」;校內單位,應蓋印「處室章」或「職章」。 不可蓋印各級民意代表或里長章。
Q5. 校外服務學習,任何單位都可以嗎?
A5:
1.政府機關(含各級學校)或依人民團體法登記立案者。
2.公益團體舉辦之非政治、商業、營利且無給酬勞之服務。
3.關懷服務弱勢族群:養老院、大型公立醫院(私人診所等為營利單位故無法採計)、育幼院
等機構之服務。
4.各社區或公益單位長期或臨時招募之志工。
5.其它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認可之公益性服務單位或活動。
Q8.國中志工服務時數規準?
A8:
(一)每次服務至少滿1小時。每小時換算0.3分,分數上限為10分。
(二)申請高中職入學,時數至少20小時(需搭配幹部積分計算),至多34小時為滿分。
(三)申請五專免試入學:
a.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每1小時 0.25分,滿分15分(至多服務學習60小時)
b.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滿8小時得1分,此項目累計積分上限為7分(至多服務學習56小時)
(四)已獎勵之勞務工作及銷過改過之服務不得重複登錄時數,如班級幹部、社團幹部、自治市幹部等。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學務處訓育組 (分機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