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總量管制Q&A (1120302更新)
桃園市中壢區青埔國小112學年度新生入學Q&A
一、青埔國小的學區範圍是哪裡?
二、為什麼要實施學生總量管制?
三、我的孩子何時會收到新生資格審查通知單?
四、設籍時間採計?
五、房屋所有權狀的持有人,或者租賃契約的承租人,是新生學童的外婆可以
嗎?
六、新生學童目前有哥哥姊姊就讀青埔國小,是否可優先進入青埔國小就讀?
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七、如果兄姊已就讀其他所國小,新生學童分發進青埔國小,家裡的小孩分別
就讀兩所不同的學校,造成接送的困擾怎麼辦?
八、何時辦理新生資料審查?當天是否先來送件的先錄取?
九、房屋租期或所有權狀取得時間的先後是否影響分發的先後順序?
十、新生資格審查當天,是否一定需要學童的父或母親自到校辦理?
十一、「學生入學審查委員會」的功能是什麼?
十二、什麼時候才可以確定孩子是否能進入青埔國小就讀?
十三、有哪些新生學童是可以優先入學的?
十四、若新生無法錄取青埔國小,將如何安排就學?
十五、戶籍所在地之房屋所有權登記於學生家長之兄弟名下,但有居住之實,
且房屋為兄弟二人合買,有繳款付費之事實,可否視同自有房屋?
十六、新生資格審查應該準備哪些證明文件?
十七、放棄就讀本校之兒童,是否不用到校辦理資格審查?
問題與解答
一、青埔國小的學區範圍是哪裡?
答:本校 112 學年度學區範圍如下
Ⓞ中壢區學區範圍:
1.中壢區青埔里(4-18鄰 )
2.中壢區青溪里(1-9鄰)
3.中壢區水尾里(1鄰、3鄰)
4.中壢區興和里(7鄰-14鄰)為青埔、興國國小自由學區
Ⓞ大園區學區範圍:
1.大園區青山里(1鄰)
中山南路二段282巷(全)、502巷(除221號全)、506-540號止
2.大園區青山里(3鄰、7-11鄰)
3.大園區青峰里2鄰
4.大園區青峰里(3-14鄰)為青埔國小、青園國小、五權國小自由學區
二、為什麼要實施學生總量管制?
答:國民小學是採學區制,希望學童能以居住的學區就近入學,惟部分國小因學生人數超過標準學生總量過多,為保障學區學童良好的學習環境及學習權益,不必在擁擠的教室上課,並提高教師教學品質,故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擬訂相關規定,請學生人數過多的學校實施學生總量管制,這幾年來因新生人數超額,均報府核備實施學生總量管制。
三、我的孩子何時會收到新生資格審查通知單?
答:大約在 3 月中下旬,就會收到區公所寄發的新生資格審查通知單及相關表件(以郵件寄送), 屆時請準時至本校辦理報到手續。如果未收到區公所寄發的新生資格審查通知單,請隨時注意本校公告之新生報到日期並備妥相關審查文件,至本校辦理新生報到手續。
※但收到資格審查通知單不代表一定就能進入青埔國小就讀,必須按照總量管制學校的作業辦法,在資格審查的時間,準備相關證件到校辦理資格審查。
四、設籍時間採計?
答:所謂的全戶設籍,是指新生學童,必須與直系尊親屬任一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在青埔國小學區。設籍日期的認定是以學童的設籍時間採記。
五、房屋所有權狀的持有人,或者租賃契約的承租人,是新生學童的外婆可以嗎?
答:可以。在青埔國小學區內的房子,其房屋所有權狀持有人(或租賃契約的承租人),只要是學童共同設籍的直系尊親屬任一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皆可。但旁系親屬(叔、伯、阿姨等)則視同寄居戶,若確實有居住事實者,請填寫特殊狀況申請書及繳交相關證明文件交由學校審查。
六、新生學童目前有哥哥姊姊就讀青埔國小,是否可優先進入青埔國小就讀?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答:新生要與兄姐及家長一人在本校學區內同一戶籍,請於資格審查日期帶相關證件親自到校辦理。
七、如果兄姊已就讀其他所國小,新生學童分發進青埔國小,家裡的小孩分別就讀兩所不同的學校,造成接送的困擾怎麼辦?
答:青埔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人數皆額滿,比照新生入學資格實施總量管制,並無兄姐隨弟妹就讀的優惠,除非各年級有缺額,但仍得由本校「學生入學審查委員會會議」審查,若兄姊無法轉入本校就讀,請家長考量接送問題,告知註冊組,另行安排或轉介其他學校。
八、何時辦理新生資料審查?當天是否先來送件的先錄取?
答:本校預計於線上112/3/22~3/26、實體112/3/26中午12時前,辦理新生入學登記,當天只是收取審查資料,交由本校入學審查委員會決議,並不是先報到的先錄取。
九、房屋租期或所有權狀取得時間的先後是否影響分發的先後順序?
答:學童有居住事實而且設籍時間越長的,錄取序號越前面。而非以租屋日期的先後或所有權狀取得的時間來比較。
十、新生資格審查當天,是否一定需要學童的父或母親自到校辦理?
答:若相關證件皆齊備,則當天並不一定需要由父母親親自到學校,亦可以委託其他人送件辦理。(但若資料不符或遺漏時,父母親較能在第一時間取得或至相關戶政單位申辦缺漏證件)。
十一、「學生入學審查委員會」的功能是什麼?
答:每位新生入學資格審查所繳驗的文件都會交由本校「新生入學審查委員會」會議一一查核決定,委員會由本校校長、教務主任、註冊組長、行政人員代表、教師代表及家長會代表等六人以上組成。若新生入學資格認定有疑議時,進行討論、實地訪查或安排轉介鄰近學校。
十二、什麼時候才可以確定孩子是否能進入青埔國小就讀?
答:預計在 112年 4 月 10日(星期一)後會在網頁公告錄取名單。請屆時再逕行查閱。
十三、有哪些新生學童是可以優先入學的?
答:實施總量管制學校申請登記之新生經查設籍學區內且有居住事實者,得依下列原則優先入學:
(一)列冊低收入戶學生。
(二)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者。
(三)持有重大傷病卡者。
(四)父母雙亡者。
(五)兄姐在校就讀者。
※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依特殊教育法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學生,或社會局安置個案學生,不受學區限制,優先入學。
※學校現職教職員工子女或被監護人得隨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就讀所任職學校,不受學區限制,優先入學。
十四、若新生無法錄取青埔國小,將如何安排就學?
答:未錄取學童依其家長意願,協助轉介至鄰近學校就讀。(本校經召開協調會議並函報桃園市政府核准後,額滿新生轉介至鄰近學校興國國小、新街國小、大崙國小、大園國小就讀,得不受學區限制,鄰近受轉介學校不得拒收。)
十五、戶籍所在地之房屋所有權登記於學生家長之兄弟名下,但有居住之實,且房屋為兄弟二人合買,有繳款付費之事實,可否視同自有房屋?
答:可以,請檢具銀行之繳款紀錄及相關稅費或公用事業帳單加以證明,並且提供足以證明兄弟關係之文件。
十六、新生資格審查應該準備哪些證明文件?
答:
(1)新生資格審查表
(2)新生個人資料表
(3)戶口名簿詳細記事正本及影本一份,不得為無居住事實之寄居戶。
(4)除前述三項外,請根據下表,依符合之身份項目,擇一攜帶證明文件正、影本。新生資格資格審查當日所需攜帶文件:
1.房屋為自有者,請攜帶房屋所有權狀正本、影本權狀,房屋所有人需為學童之直系尊親屬。
2.配住於公家宿舍者,請攜帶公家宿舍配住證明正本、影本證明須由學童之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本人所服務或退休的公家機關出具。
3.房屋為租賃者,請攜帶租賃契約正本、影本,與最近一年度房東房屋稅單,契約上須註明租賃地址。
4.其他確有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入學年度之水費、電費、營利事業登記證【會再由審查委員會認定】持有人為與學童同戶籍之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此類證明本校會視狀況進行居住事實之訪查,以確認居住事實。
十七、放棄就讀本校之兒童,是否不用到校辦理資格審查?
答:是,不用辦理資格審查,但請家長務必親自以電話聯絡本校教務處註冊組長,告知學童就學動向(就讀他校、私校、出國或其他原因)。因為國小階段是國民義務教育,學校必須追蹤了解新生應報到而未報到原因,除了依規定須回報教育部學生就學填報系統以外,視需要,通報區公所、警政單位及強迫入學委員會,以保障即齡學童之就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