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

1.組織、計畫與宣導

1-1 成立交通安全教育推動組織,定期召 開委員會議,規劃、檢討與改進交通安全教育有關事宜。

1-1-1.組織辦法與架構完整,成員擴大至校外人士,定期召開會議,紀錄完整。

設有「交通安全委員會」,推動規劃與檢討改進交通安全教育有關事宜。

每學期定期召開交通安全會議。(111/9/7,112/3/1)


1-1-2.訂定實施計畫與相關執行辦法或要點,並就計畫推動情形進行檢討、考核

確實訂定交通安全教育年度計畫,規劃校園整體交通安全設施、教學與活動宣導,落實計劃內容之推動,逐步執行交通安全教育,並納入學校行事曆,針對實施成果進行檢討與改進。

定期召開「校安會議」及交通安全相關會議,檢討追蹤。與學校教師及家長進行宣導以求改善。 


1-2.強化教師交通安全教育知能,並進行成效之檢討與回饋。 

1-2-1 召開全校教職員交通安全教育座談會,並就相關意見或決議事項進行追踪、檢討。

定期召開全校交通安全教育座談會,向全校教職員宣導交通安全教育重點及措施。


1-2-2 辦理交通安全教師研習、示範教學等教師增能多元學習活動,並進行成效檢討與回饋。

於學年教師會議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知能宣導,提升老師教學知能。

提升學童對自身交通安全思辨之能力

運用交安常識測驗,進行學生學習成效之評量,並讓老師能加強教育不足之處。

111/10/26 校內辦理交通安全研習

111/08/24 參加學生通學交通安全維護研習


1-3.向家長與社區民眾進行交通安全宣導。 

1-3 -1利用座談會、網路、活動、公布欄等多元型式或管道向家長與社區民眾進行宣導。 

利用親職教育及學校暨社區聯合運動大會時,向全校家長宣導交通安全的重要。 

112/09/15向家長宣導家長接送學生安全乘坐汽車正確觀念與習慣。 


2.教學與活動 

2-1 規劃符合交通安全核心能力的教學課程與設計相關教案,並運用相關資源進行教學。 

2-1-1.規劃各年級課程主題與課程架構(含各年級課程間主題銜接關係)及課程安排的時數合宜,且有教學成效檢討與回饋。

每學期都將交通安全教育,編入各年級課程計畫的彈性學習節數中,並由老師自編教案、學習單等。


將交通安全教育明確排入在各學年彈性節數中,並經課發會通過。


2-1-2.課程內容以與學童相關問題為主,如行人、自行車和乘客(機車、汽車和大客車) 等課程主題。

每年級依教學進度設計學習單供學生實作,並就學童相關問題作研討。


2-1-3.善用交通安全相關資源與教案,並積極自編合宜教案。

自編捷運體驗教學活動設計,結合學校周邊交通工具,善用相關資源,實施生動活潑的交通安全教育。

運用交安常識測驗,進行學生學習成效之評量,並讓老師能加強教育不足之處。


2-2 落實校內交通情境設置與教學,妥善辦理校外教學輔導活動。 


2-2-1. 配合校園環境設置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等交通設施,並進行情境教學。

配合校園規劃及地形地物,放置不同需求的交通安全標誌、標線、號誌等設施,讓師生都能按照相關標誌,落實情境教學。

讓學童深刻了解上述交通設施設置意義,也會身體力行節能省碳的政策。


2-2-2 配合校外活動,進行車輛安全審核及逃生演練活動。

校外教學前實施學童安全門逃生演練,並觀賞逃生影片及認識車上逃生設備。


2-2-3.校外活動有行前說明與行程後檢討會議。

校外活動有行前說明與行程後檢討會議 


2-3 舉辦各類交通安全活動。 

2-3-1.訂定交通安全活動辦法及實施計畫,且有活動成效檢討與回饋。 

訂定交通安全實施計畫及活動辦法,並確實進行相關活動,成效良好。

於活動結束後進行檢討及修正。


2-3-2.交通安全活動能依校本問題設計,且活動內容及型態多樣化。

推動走路上學活動,舉辦藝文競賽。


3.交通安全與輔導  

3-1 建置學生通學資料與運用,並設置路隊及短期補習班接送規劃。 


3-1-1.詳細完整的學生通學方式資料。

全校分為六隊,設有路隊長及副路隊長。


3-1-2.學生路隊組織及短期補習班接送規劃。

組織學生放學路隊並實施路隊長教育訓練,將路隊表現列入班級整潔、秩序比賽記分,於每週學生朝會進行表揚。


3-2 規劃校園進出之人車動線、交通工具停放、交通管制計畫。 


3-2-1.通學環境、校內人車動線規劃及交通管制狀況。

規劃家長接送區與集結點,校內實施人車分道,確保學童行的安全。

校內實施人車分道,確保學童行的安全,並有專門人員於上放學期間指揮。


3-2-2. 校內各種交通工具停放設施

汽車、機車皆有規劃不同停放地區,並於地面畫有專門停車格。

導護老師、工友指揮車輛進出,確保人員安全。 


3-3 交通服務及導護的規劃與管理。 


3-3-1.訂定交通服務隊或糾察隊選拔及表揚辦法,且有良好的訓練計畫與執行狀況(含參與學生人數以及相關的裝備等紀錄資料)。

訂定校內糾察隊選拔及表揚辦法並定期組訓。



3-3-2.訂定導護工作實施要點及考核獎勵措施,且有良好的執行狀況(含參與導護人數以及相關的裝備等紀錄資料)。

實施校內糾察隊教育訓練,並每週辦理校內糾察交接,進行統計檢討與改進。

以高年級學生為主,擔任糾察隊任務。

每學期申請配發汰換導護器材,妥善運用保管。


3-4 針對學生違規、交通事故作統計,並實施輔導作為。 


3-4-1.統計學生違規、交通事故資料,且有輔導作為。

每週由校內糾察隊登記違規學生,統計彙整次數後交由導師列入生活表現分數依據。


3-4-2.利用學區交通事故資料分析事故特性態樣(如時間、空間、違規型態、碰撞型態等),且能運用於教學與活動。

將學校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地點畫成地圖宣導。利用學生朝會宣導相關交通事件並請學生轉知家長要注意交通規則,以免造成交通意外。


3-5 規劃家長接送區與愛心服務站,且能鼓勵學生步行。 


3-5-1.家長接送區之設置完善與運作良好,且能善用學校環境及鼓勵學生步行一段路進出校園。

規劃家長接送區與集結點。校內實施人車分道,確保學童行的安全。

推動走路上學活動,實施後走路上學人數激增。


3-5-2.愛心服務站計畫與執行(含相關辦法),且有定期追蹤與檢討。需詳列愛心服務站名稱及、數量及功能(效益)。

完成愛心商店簽約與規劃愛心走廊,並於網頁中宣導。

張貼愛心商店地圖宣導。


學期初及期末逐一拜訪愛心商店及學區內分局及派出所主管或業務承辦人,追蹤與檢討交安事宜。


4.創新與重大成效 

最近三年內獲得縣市政府(或全國)之交通安全獎項、最近三年學校有其他特殊、創新或優良事蹟、學校自評特色與優點。 

苗栗縣108年度國民中小學交通安全教育評鑑甲等。

苗栗縣109年度國民中小學交通安全教育評鑑甲等。

5.學校待協助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