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區力行國小及附設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

壹、 依據:

一、行政院秘書長103年6月25日院臺忠字第1030139149號函頒「103年國家防災日活動綱要計畫」辦理。

二、教育部103年5月2日召開「103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研商會議決議辦理。

三、災害防救法及「教育部各級學校校園災害管理要點」。

四、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03年7月9日臺教學(五)字第1030095509號函辦理。

貳、目的:

一、配合行政院於「國家防災日」推動「全國學生地震演習」,以「抗震保安,感動123」(一分鐘內所有參與者完成地震避難掩護動作;全校教職員工生一起動員參與;蹲下、掩護、穩住3個要領)為主軸,辦理地震避難掩護演練研習活動。

二、針對102年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掩護演練缺失進行檢討修正後,將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融入校園師生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計畫中,進而辦理推演、預演及正式演練等相關工作。

三、藉模擬實作強化校園師生災害防救、自救救人與應變能力,養成學生在地震發生時有正確的本能反應,如何在地震發生時保護自己,以做好全面防震準備,有效減低災損,維護校園及師生安全。

參、承辦單位:臺中市力行國小學務處,任務編組,如附件1。

肆、實施時間:於103年9月19日上午9時21分進行正式演練。

伍、演練重點:實施1分鐘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動作(依據內政部及教育部共同訂定之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辦理,如附件2)。

陸、實施步驟:

一、計畫與預演階段:

(一)完成計畫擬定:

1、於103年8月5日前,依據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實施計畫規定,完成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計畫擬定工作。

2、於103年8月15日前將預定辦理預演日期、次數,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填報。

(二)辦理校內說明宣導活動:

1、於103年6月30日前對校內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完成地震就地避難掩護演練計畫、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之宣導說明,並完成先期推演工作。

2、應利用集會時機,安排班級辦理地震就地避難掩護示範觀摩活動,與結合相關課程加強宣導,讓師生熟練動作要領與程序,並公布於學校網頁,供師生參考利用。

3、於103年8月底前,針對異動之教職員及各班級導師完成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的銜接教育訓練,俾利開學後參與預演活動。

4、於103年9月開學後,將本計畫附件2及附件3,公告於學校及班級公布欄,並加強宣導。

(三)設施及器材整備:於暑假期間完成地震演練活動各項設施及器材之檢視與整備工作。

(四)避難活動預演:(納入學校行事曆)

1、於103年9月開學後至正式演練前,運用早自習、班會時間或其他集會時機,辦理至少1次以上預演活動,以使校內師生熟悉演練程序及動作要領。

2、依據預演狀況隨即進行檢討修正。

三、正式演練階段:

(一)地震避難掩護演練狀況發布方式:運用校內廣播系統(或喊話器)或依學校現有設施發布。

(二)全校教職員工生實施1分鐘就地避難掩護動作。

(三)1分鐘後由師長引導疏散至指定安全地點,並完成人員清查及安全回報動作。

(四)錄製正式演練實況(3-5分鐘)。

(五)學校得邀請當地媒體、民間團體與學生家長共同參與。

四、績效考核:於正式演練結束後3天內,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登錄參演人數,俾利教育部掌握演練整體成效,並將自評表(如附件4,評分人簽章處須由負責人親自簽名)及演練實況影片於103年9月25日前,函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參加評選作業。

柒、實施計畫聯絡人:

臺中市力行國小學務處 教師兼生活教育組長 蔡育寧

電話:(04)23604412轉720 傳真號碼:(04)23601338

E-mail:jolin5017@lxes.tc.edu.tw

捌、本地震避難掩護正式演練若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得由教育部決定活動停止或延期辦理。

玖、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通報或於本校網站公告。

附件1

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