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志中學

公開授課交流平台

校長、正式老師、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為公開授課人員。授課人員應在本校每學年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以校內教師觀課為原則。公開授課包括共同備課、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觀課人員以全程參與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