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組教師會

教師會分會設置辦法(未滿三十人) 

●93年5月12日第四屆第一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94年6月22日第五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通過

一、本會為使退休教師或專任教師未滿三十人之學校或尚未成立學校教師會之學校教師能參與本會,特依本會章程制定本辦法。

二、凡上項學校之教師一人以上,三十人(不含)以下,即可向本會申請加入,經本會理事會審議通過,即可成立分會。

  每校只能設一個分會,其名稱為「高雄市教師會○○○○(學校名稱)分會」。

三、退休教師一人以上即可成立分會,其名稱為「高雄市教師會退休教師分會」。

四、分會之成立,應推派一位或數位擔任發起人,公開徵詢或公告邀請學校教師加入教師會之意願並收費後,擇期召開成立會議。

五、各分會應設會長一人,由全體會員選舉產生,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

六、各分會會長之任務如下:

  (一)兼任分會代表,出席本會之各項會議。

  (二)負責收取會員教師之會費並上繳本會。

  (三)負責傳遞本會各項資訊以通告會員。

  (四)協助處理學校會員教師工作權益問題。

  (五)匯整學校會員教師之意見或問題,並向本會回報。

  (六)其他

七、各分會會務獨立運作,遇有問題無法解決時,由本會負責協調或代行職權。

八、各分會除本會會員代表大會選舉、被選舉及表決權外,其餘權利義務與本會各會員相同。

九、本辦法經理事會審議,並提交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實施,其修正時亦同。

成立教師會流程說明(滿三十人) 

一、發起階段:

  1、由30位合格專任教師簽署發起人名冊,並收齊發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召開發起人會議,推選籌備委員及主任委員,組織籌備委員會。

      【發起階段所需檔案】●成立教師會流程說明 發起人名冊 發起人身分證影本

二、籌備階段:

  1、召開籌備會議。

  2、由籌備委員會研擬章程草案、工作計劃書草案、收支預算草案。

  3、由籌備委員會公告招募會員(填寫入會申請書)及籌辦成立大會召開事宜。

      【籌備階段所需檔案】學校教師會章程範本會員入會申請書範本理監事選票範本工作計劃範本收支預算表範本

三、成立階段:

  1、召開成立大會(十五日前),行文報請社會局及教育局、市教師會派員蒞臨指導,並邀請校長、家長會參加。

  2、由籌備主任主持臨時會議,推選大會主席,之後由主席主持會議。

     主席宣讀議程,詢問會員是否有意見,確認議程後,按照議程議決相關提案並選舉理監事。

  3、召開第一屆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由理監事互推主席,分別選舉理事長及常務監事。

四、成立大會應注意事項:

  1、開會前請出席者簽到,會中務必通過章程、工作計劃、經費預算書及完成理監事之選舉。

  2、依章程草案討論章程,最好請有修正意見者於會前書面提出,節省開會時間。

  3、開會前可發給會員提案單及委託書,不克參加者可委託其他會員出席會議,但一人只能接受一人之委託。

  4、理監事名額各校可自訂,但理事最多十五人,監事不得超過理事三分之一,候補理監事亦不得超過正選理監事三分之一。

  5、理監事選舉可採全額連記法(選九人最多可圈選九人),但如有人提出建議,且經出席人數三分之一通過,則採限制連記法(選九人最多可圈選四人)。

  6、理監事選票於選舉後應包封好,並蓋籌備主任委員章後保存。

五、成立後向社會局報備所需附資料:

  1、成立報局公文

  2、成立大會會議紀錄、第一屆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附簽到簿)各一份

  3、籌備經費決算報告、預算書及工作計劃書各一份

  4、章程一式四份

  5、會員名冊、理監事名冊各一份

  6、人民團體組織概況表(新成立團體使用)

  7、人民團體職員暨會務人員一覽表

  8、圖記印鑑

      【成立大會後報社會局檔案】

       ●成立大會報局公文範本成立大會會議紀錄範本成立大會簽到簿範本理監事會議紀錄範本理監事會簽到簿範本學校教師會章程範本 

       ●工作計劃範本收支預算表範本組織概況表(新成立)職員暨會務人員一覽表範本會員名冊表格理監事選票表格;圖記刻製格式 

       ●圖記印鑑證明書成立後報局資料說明;人民團體基本資料表


六、成立後向社會局領取文件:1、教師會備案證書;2、理事長當選證書;3、圖記章

七、會務運作需準備之印章:1、圖記章(備案、證明文件用);2、會長簽名章(發文用);3、教師會橢圓形章(文宣、通知用);4、會長及總務私章(開戶、收據用)

0.每年會員大會(含改選)召開後,報社會局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