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編班與報名審查相關事宜,請逕洽教務處註冊組,07-6212033分機220、221、200。
簡章表件業已公告,
若甄選時程有異動將會公告校網。
下列為國際教育實驗班簡章、半導體實驗班簡章。
🌎 國際教育實驗班
一、 甄選對象:
本校114學年度入學高一學生(招生人數:34人)。
二、 甄選方式:於新生報到當天繳交家長同意書,依據學生參與實驗班之意願進行甄選,甄選方式說明如下:
(一) 報名條件:學生當年度國中教育會考測驗「國文」、「英文」、「社會」,其中1科等級標示為A 以上,其餘2科至少1科等級標示為B+以上。
(二) 甄選項目:
1. 會考積分:參採國中教育會考「國文」、「英文」、「社會」三科成績,並依據下表【國中教育會考等級標示與換算積分對照表】轉換為積分, 最高合計為75分,所得會考積分佔比總成績之70%。
2. 資料審查:審查學生讀書計畫(15%)、相關競賽表現(10%)、相關檢定證明(5%),所得資料審查成績佔比總成績之30%。
(三) 成績採計方式:採計國文、英文、社會科會考積分」(佔70%)與「資料審查」(佔30%)之成績總和,由高至低依序錄取。如有超額則依英文科會考積分、國文科會考積分、社會科會考績分、資料審查成績進行比序;如仍同分則依國中教育會考5科換算積分之總和進行比序。
🧪 半導體實驗班
一、 甄選對象:
本校114學年度入學高一學生(招生人數:34人)。
二、 甄選方式:於新生報到當天繳交家長同意書,依據學生參與實驗班之意願進行甄選,甄選方式說明如下:
(一) 報名條件:學生當年度國中教育會考測驗「數學」、「自然」,其中1科等級標示為A 以上,另1科等級標示為B+以上。
(二) 甄選項目:
1. 會考積分:參採國中教育會考「數學」、「自然」二科成績,並依據下表【國中教育會考等級標示與換算積分對照表】轉換為積分,最高合計為50分,所得會考積分佔比總成績之70%。
2. 資料審查:審查學生讀書計畫(15%)、相關競賽表現(10%)、相關檢定證明(5%),所得資料審查成績佔比總成績之30%。
(三) 成績採計方式:採計「數學與自然科會考積分」(佔70%) 與「資料審查」(佔30%)之成績總和,由高至低依序錄取。如有超額則依自然科會考積分、數學科會考積分、資料審查成績進行比序;如仍同分則依國中教育會考5科換算積分之總和進行比序。
三、 轉入轉出方式:實驗班於每學期結束後,得依學生意願並經「實驗教育委員會」討論,辦理實驗班學生之轉出及轉入,其標準如下:
(一) 轉出:
1. 申請轉出:學生發現學習成效未能達到預期目標或興趣、性向有所改變者,於每學期末,依教務處規定時間主動提出申請。
2. 輔導轉出:學生因其班級適應情況,經師長觀察後足以影響實驗課程之進行時,應徵詢學生及家長意願,並經實驗教育委員會同意後輔導轉出,為維持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之穩定性,高二起學校不再進 行輔導轉出。
轉出之編班程序,悉依本校註冊組「國立岡山高級中學編班及轉班作業規定」辦理,並請輔導室及導師定期予以輔導。
(二) 轉入:
1. 申請轉入:經轉出後所產生之缺額,於高一學年度結束前依照行事曆公告時程受理非實驗班學生提出轉入申請;高二學年度結束,若有實驗班學生轉出,則不再受理非實驗班學生轉入。
2. 辦理時程:配合本校公告轉班(組)申請時間辦理。
3. 轉入資格:學業成績須達標,將採計高一全學年共6次(上學期3次、下學期3次)定期考試中,國文成績平均、英文成績平均及社會成績平均皆須達全年級前30%。
4. 成績採計方式:
(1) 高一全學年6次定期考(上學期3次、下學期3次): (國文科平均+英文科平均+社會科平均)/3,佔100%;按分數由高至低依序錄取。
(2) 超額同分比序:若同分則依高一全學年6次定期考(上學期3次、下學期3次)英文、國文、社會科各科平均、公民、地理、歷史之高低進行比序。
三、 轉入轉出方式:實驗班於每學期結束後,得依學生意願並經「實驗教育委員會」討論,辦理實驗班學生之轉出及轉入,其標準如下:
(一) 轉出:
1. 申請轉出:學生發現學習成效未能達到預期目標或興趣、性向有所改變者,應於每學期結束前,依教務處規定時間主動提出申請。
2. 輔導轉出:學生因其個人班級適應情況,經師長觀察後足以影響學身心狀況且經輔導無改善時,應徵詢學生及家長意願,並經實驗教育委員會同意後輔導轉出,為維持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之穩定性,高二起不再辦理輔導轉出。
3. 轉出之編班程序悉依本校註冊組「國立岡山高級中學編班及轉班作業規定」辦理,並請輔導室及導師定期予以輔導。
(二) 轉入:
1. 申請轉入:經轉出後所產生之缺額,於高一學年度結束前依照行事曆公告時程受理非實驗班學生提出轉入申請;高二學年度結束,若有實驗班學生轉出,則不再受理非實驗班學生轉入。
2. 辦理時程:配合本校公告轉班(組)申請時間辦理。
3. 轉入資格:學業成績須達標,將採計高一全學年共6次(上學期3次、下學期3次)定期考試中,數學成績平均、物理成績平均及化學成績平均皆須達全年級前30%。(因高一物理及化學課程為對開,故取修課當學期3次考試成績為平均計算依據)
4. 成績採計方式:
(1) 高一全學年6次定期考(上學期3次、下學期3次): (數學科平均+物理科平均+化學科平均+生物科平均+地球科學科平均)/5,佔100%。(因高一物理、化學、生物及地球科學課程為對開,故取修課當學期3次考試之成績為平均計算依據); 按分數由高至低依序錄取。
(2) 超額同分比序:若仍同分則依高一全學年6次定期考(上學期前3次、下學期前3次)數學、自然科各科平均、物理、化學、生物、地科之高低進行比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