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韶樂
光明韶樂
(一)凡對國樂有興趣暨有國樂基礎者,均可申請入團。
(二)團員務必參加分部練習及週五團練。
(三)團員的義務:
1、盡全力爭取比賽的榮譽。
2、比賽之後,仍要以推展「光明韶樂」永續發展為己任,薪火相傳。
(一)團員自入團起,至二年級下學期課程結束以前,為強制留團時間 ,中途不得任意退團。
(二)因故欲退團者,必須以家長證明書提出申請,經指導老師及學校社團老師同意後,方可
退團、退費。
(三)任意退團者,不退學費,並依學校社團獎懲辦法處理。
(四)三年級以課業為重,不鼓勵參加。
(一)團員不得未經請假而缺課,曠課者名單送交學校處理。三次曠課者廢除團員資格,且不退費。
(二)請假應向組長及團長告假,否則以曠課論。
(一)時間及方式:
1、每週一中午分部練習( 15:00~ 16:55)。
2、每週二絲竹練習(07:30 ~ 8:15)
3、每週五下午17:00 ~ 19:30合奏練習。
4、學生自行練習:社團活動時間、假日時間、升旗時間、午休時間……,以不影響學生正常上課為原則。
5、週五延長加鍊或假日加練:團長或家長後援會以書面方式通知家長,以便管理。
6、學生因事不能配合練習時,務必請家長以正常請假方式辦理。
7、偶發狀況時,煩請家長以電話方式聯絡學務處/訓育組(04)2375-6287#722或團長。
8、寒暑假練習,以集訓方式實施(請假方式同上,務請家長配合)。
(二)練習地點:
1、本校大禮堂。
2、各分部教室。
3、校外配合高中國樂寒暑訓,家長同意後,依同意地點參與。
(三)經費:
1、學校經費每月補助2500元。
2、市政府教育局補助傳統藝術經費。
3、學生自付。
(四)教材:
1、由樂團指導老師統一訂購教材。
2、訓練曲及演奏曲由校方購買印發。
3、譜本由學生自行購買。
(五)樂器:
1、公有樂器:由學校統一集中管理。如需外借回家練習,則向組長登記,組長報備團長統整管理。
2、私人樂器:由學生自行保管,樂器保養及耗材用品,亦由學生自行負擔。
(一)光明韶樂的幹部應確實負起責任,完成組織章程中各幹部之職務。
(二)團員有服從幹部領導及糾正的義務。
(三)團練用餐以組為單位,餐盒編寫各組代號(例:吹管—A,彈撥—B,拉弦……)各組組長督導膳後分類整理。
(四)午休練習時間,不得隨意進出各班教室及大聲喧嘩,以免影響全校師生的休息。
(五)國樂教室不得攜帶飲料,食物等進入。
(一)團員若不服從幹領導,屢勸不從嚴重者,予以退團。
(二)學年結束前,由指導老師及後援會共同提交幹部及表現優異團員之名單與其優良事蹟,給予獎勵。
(三)校外比賽得名之獎狀暫由學校保管,至二年級課程結束時再頒發,中途退團者無法獲得此項殊榮。
(一)樂團出任比賽以一、二年級為主,可徵召三年級回團支援。出賽之團員名單由指導老師決定。
(二)學生幹部五月中旬改選,新幹部以下學年二年級的團員為對象。改選方式為團員相互提名並投票表決。
六月中旬新舊幹部交接,其間一個月為新幹部培訓期。
(三)家長後援會應主動提供溝通管道,給有意加入光明韶樂的小六生及家長,並於入團之前令其充分了解
光明韶樂的組織章程及管理辦法,以利將來團務的推動。
(四)家長後援會幹部,於新學期新團員加入後改選,會長以升國二之家長為主,連選得連任。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七日 修訂頒佈
中華民國一零五年九月三十日 第一次修定
臺中市人,畢業於台中市文華高中、中山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就讀雙十國中音樂班期間,主修二胡、副修鋼琴,二胡師事廖木春老師至今,鋼琴曾師事簡雪晴老師。多次參與中部各項演出,演出經歷豐富,近年來,向彭彥翰老師請益學習指揮,並連續3年帶領中山醫學大學雅頌國樂社以及文華高中雅風國樂社,參與全國音樂比賽,皆獲得佳績。
現為聞韶軒絲竹室內樂團副團長、光明國中韶樂團指揮、文華高中國樂社指導老師、文華雅風國樂團團長、大同國小胡琴組指導老師。
方國龍老師畢業於國立台灣師範大學,11歲開始學習傳統國樂樂器,師事郭長松、陳福文、陳中申、蘇文慶等國樂名師。擅長笙、笛等樂器之演奏。並於民國85年曾以「長期培養國樂人才,推動國樂風氣」之事跡,榮登省教育廳高中教師杏壇芬芳錄。
現任臺中文華高中、光明國中、國光國小、大同國小等國樂團指導老師。
在掌聲背後,我看到同學們一次一次的練習,
看到老師們細心與耐心的指導,
以及家長們殷殷的期待與支持,
交織成溫馨又美好的畫面。
這其中除了有一群熱愛國樂的同學,熱心推廣國樂教育的專業老師,及願意為創造多元教育環境而努力付出的校務人員,更有一群希望透過國樂陪著孩子成長的熱心家長。十餘年前的因緣巧合下,誕生了『光明韶樂』!
在91年7月間,一群在國小期間便已開始學習國樂的同學,由於即將升上國中,家長為了不讓孩子們學習國樂的機會中斷,便一起拜訪當時光明國中的校長:陳邦彥校長。希望光明國中能夠成立國樂社團,讓這一群已經學習三、四年國樂的同學,在升上國中以後,仍舊有機會能學習國樂。在陳邦彥校長的支持下,正式成立了『光明韶樂國樂團』。
於此特別感謝國光國小前輔導主任陳海源老師,為本團命名為『光明韶樂』。
『光明韶樂』的發展由青澀轉趨成熟,現有團員近百人,並且多次在臺中市及全國學生音樂比賽中,屢創佳績!爾後,光明韶樂國樂團會繼續它的優秀傳統,同時為培育有為的國樂新一代而努力。
創業維艱,守成不易,茲將『光明韶樂』一路走來的重要發展紀事整理如下,期勉在所有相關人員共同努力之下,『光明韶樂』的社務發展,日益昌隆,為國樂學習與發展增添一份力量。
1. 國光國小前輔導主任陳海源先生,幫本團命名為「光明韶樂」。
2. 推舉劉麗純女士為家長後援會第一任會長。
3. 初次參加臺中市音樂比賽,即獲得室內絲竹賽『第二名』佳績。
1. 推舉林金標先生為家長後援會第二任會長。
2. 參加臺中市音樂比賽,榮獲室內絲竹賽與國樂比賽兩項『第一名』殊榮。
3. 代表臺中市參加全國音樂比賽,室內絲竹樂及國樂比賽均獲得『優等』殊榮。
4. 舉辦第一次校內暑訓,各組外聘老師加強該組基本功,成果斐然。
1. 推舉黃其斌先生為家長後援會第三任會長。
2. 首度於賽前全校公演,將訓練成果展現於全校師生面前。
3. 參加臺中市音樂比賽,獲得室內絲竹賽『第二名』、國樂比賽『第一名』
4. 大團代表臺中市參加全國音樂比賽,獲得國樂比賽『優等』佳績。
1. 黃其斌先生連任家長後援會第四任會長。
2. 參加臺中市音樂比賽,獲得室內絲竹賽『第一名』、大團國樂比賽『第二名』。
3. 全校聖誕節感恩音樂會絲竹演出。
4. 代表臺中市參加全國音樂比賽,獲得室內絲竹賽『優等』。
5. 以「歡慶-光明韶樂情」為主題,舉行第一次校內樂團成果發表會。
6. 日本「初芝富田林中學」坂本校長暨師生參訪,光明韶樂應邀演出。
7. 應邀至總統府前國樂與舞蹈表演,當日參觀總統府並暢遊動物園。
8. 鄰居之法院員工大廈,應邀中秋演出,吟詠美夜、敦親睦鄰。
1. 推舉林金標先生為家長後援會第五任會長。
2. 台中市音樂比賽,大團、絲竹首度榮獲B組雙料第一名。
3. 全校聖誕節感恩音樂會絲竹演出。
4. 德國文特瑞中學蒞校參訪,大團接待演出。
5. 醒修宮慶元宵,絲竹應邀演出。
6. 全國音樂比賽中區團體決賽,大團絲竹首度榮獲雙料第一名。
7. 「上海民族樂團」率代表來訪觀摩,大團接待互動演出。
8. 首度於中興堂舉辦「春秋風雲東北情」,校外成果發表演奏會。
9. 國光社區發展協會於社區綠色隧道邀請演出。
1. 推舉劉霈蓉女士為家長後援會第六任會長。
2. 協辦文華高中,中山堂「朽月迎秋」年度成果發表會。
3. 台中市醒修宮舉辦六十年一次的「祈安三獻醮」活動,光明韶樂國樂團榮 幸受邀其中系列演出,共襄盛舉。
4. 參加臺中市音樂比賽,獲得室內絲竹賽『第一名』、大團國樂比賽『第二名』。(大新國小)
5. 配合教育處藝廊之巡迴展覽,辦理「藝蘊迎春」師生聯展,茶會開幕演出。
6. 在霧峰亞洲大學舉辦的國光、光明與文華三校寒訓,為全國賽暖身訓練。
7. 寒訓期間烏日九德國小與中市立人國小,後援會會長率員座談交流演出。
8. 台中市政府主辦的「2008台中市傳統藝術節」,光明韶樂國樂團演出「國樂馬拉松大競演」,台下滿堂觀眾,歡喜聆賞,共度春末涼夜。
9. 全國音樂比賽中區團體決賽,大團與絲竹雙獲優等獎。其中大團第一名,成績高於當時A組。(員林)
10.二度走出校園,於中興堂舉辦「2008鑼鼓歡騰」,慶祝創校四十週年暨光明韶樂成果發表演奏會
11.舉辦感恩會暨頒獎,感恩校長及四大主任、組長、團長與會長,並頒獎給學生自治會舊幹部、勉勵新幹部。
12.國樂團首辦兩天一夜暑期旅遊「江南渡假村之旅」,師生家長歡喜暢遊。
13.新生開學日,國樂團舉辦迎新系列活動,於司令台演出。
14.協辦國立文華高中於中山堂「2008雅謠拾穗」十週年成果發表演奏會。
15.國樂團應邀『陳惠姿基金會』頒發光明國中獎助學金典禮,大禮堂熱鬧演出。
1. 召開會員大會,推舉陳英任先生為本會第七任會長。
2. 樹義國小國樂團成立後援會,後援會幹部受邀參訪。
3. 大團及絲竹樂於台中市學生音樂比賽前進行全校公演,贏得師生讚賞。
4. 於「大新國小」參加台中市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第一名」,「室內絲竹樂第一名」。
5. 四十週年校慶運動會暨生態池揭牌絲竹樂團受邀出。
6. 於大禮堂舉辦市賽感恩慶功餐會。
7. 在彰化縣大葉大學舉辦國光國小、光明國中與文華高中三校聯合寒訓,為全國賽暖身集訓。
8. 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國中團體B組絲竹室內樂比賽,榮獲「優等第一名」。(苗栗縣文化中心)
9. 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國中團體B組大團國樂合奏比賽,榮獲「優等第一名」。(苗栗縣文化中心)
10. 受邀至鎮平國小,介紹本校國樂團之特色及經營理念。
11. 聯合報記者採訪國樂團,於15日聯合報刊載大幅報導,為成果發表會宣傳。
12. 舉辦感恩會暨頒獎,感恩校長及四位主任、組長、團長,並頒獎給學生自治會舊幹部、勉勵新幹部。
13. 於中興堂舉辦「2009玉山新韻」成果發表演奏會。校長代表致贈醒修宮獎牌,感謝贊助定音鼓一顆。
14. 土地銀行南屯分行開幕典禮,國樂團受邀演出。
1. 召開會員大會,並推舉辜美娟小姐為第八任會長。
2. 台中市音樂比賽前大團及絲竹假學校禮堂舉行全校公演,贏得師生讚賞。
3. 西北東美獅子會蒞校捐助定音鼓經費,絲竹樂團獻藝歡迎貴賓。
4. 於「光復國小」參加台中市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第一名及室內絲竹樂優等第一名。
5. 於大禮堂舉辦市賽感恩慶功餐會。
6. 絲竹樂團受邀台中惠來扶輪社創社授證典禮,於晶華酒店會場演出。
7. 於彰化縣明道大學舉辦國光國小、光明國中與文華高中三校聯合寒訓,為全國賽暖身集訓。
8. 元宵節受邀至醒修宮表演。
9. 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國中團體B組絲竹室內樂比賽,榮獲「優等第一名」。(雲林文化局)
10. 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國中團體B組大團國樂合奏比賽,榮獲「優等第一名」。(雲林文化局)
11. 於大禮堂舉辦全國賽感恩慶功餐會。
12. 絲竹樂團受邀至台中市憲兵隊懇親活動演出,活動中家長會林慶芳會長捐款贊助國樂團。
13. 於中興堂舉辦「2010星月韻」成果發表演奏會。
14.舉辦感恩會,感恩校長暨行政團對協助、新舊自治會幹部交接、薪火相傳。會中張玉台校長致贈團員星月韻紀念T恤。
1. 召開會員大會,並選舉蔡東文先生為第九任會長。
2. 絲竹樂受邀向上國中優良教師表揚大會演奏。
3. 舉辦國樂團考試,確定參加臺中市音樂比賽學生名單。並於多個假日加練,以爭取更好表現。
4. 於「光復國小」參加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第一名,室內絲竹樂優等第一名。
5. 於彰化縣明道大學舉辦國光國小、光明國中與文華高中三校聯合寒訓,為全國賽暖身集訓。
6. 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國中團體B組絲竹室內樂比賽,榮獲「優等第二名」。(草屯商工)
7. 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國中團體B組大團國樂合奏比賽,榮獲「優等第一名」。(草屯商工)
8. 於大禮堂舉辦全國賽感恩慶功餐會。
9. 於中山堂舉辦「2011山海映象」成果發表演奏會。
10.舉辦感恩會,感恩校長暨行政團對協助、新舊幹部交接
1. 召開會員大會,選舉趙佳鴻先生為本會第十任會長。
2. 召開首次幹部會議,討論本學期行事曆及工作重點。
3. 召開第二次幹部會議並舉行國樂團甄選,確定參加臺中市音樂比賽學生名單。並於多個假日加練,以爭取更好的表現。
4. 於爽文國中及新民中學參加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第一名」,絲竹室內樂「優等第一名」「打擊樂第二名」。
5. 於彰化縣明道大學舉辦國光國小.光明國中.與文華高中三校聯合寒訓,為全國暖身賽集訓。
6. 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國中團體B組大團國樂合奏比賽,榮獲「第一名」。(霧峰國立交響樂團演奏廳)
7. 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國中團體B組絲竹室內樂比賽,榮獲「優等第一名」。(大新國小)
8. 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國中團體B組打擊樂合奏比賽,榮獲「特優等第一名」。(大新國小)
9. 受邀於明德女中文萃廳舉辦「光明韶樂」國樂小型成果發表演奏會。
10. 絲竹樂受邀「臺中世貿中心」全國文具展發表演奏。
11. 於中山堂舉辦2012年「風韻傳奇」成果發表演奏會。
12. 舉辦感恩會,感恩校長暨行政團隊協助,新舊自治幹部交接、薪火相傳。會中林慶芳會長及張玉台校長致贈樂團各10,000獎助金。
1. 召開會員大會,並選舉朱佩倪女士為第十一任會長。
2. 召開首次幹部會議,討論本學期行事曆及工作重點。
3. 召開第二次幹部會議並舉行國樂團甄選,確定參加臺中市音樂比賽學生名單。並於多個假日加練,以爭取更好的表現。
4. 參加於光復國小舉辦之台中市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組優等及國中團體B組絲竹室內樂合奏-絲竹樂及國中團體組打擊樂合奏皆榮獲優等。
5. 參加於彰化員林演藝廳舉辦之101年度全國中區音樂決賽,本樂團參加國中團體B組絲竹室內樂合奏-絲竹樂及國中團體組打擊樂合奏皆榮獲優等、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榮獲優等。
6. 於中山堂舉辦2013年「大地舞韻」成果發表演奏會大會圓滿成功。
7. 舉辦感恩會,感恩校長暨行政團隊協助新舊幹部接。
1. 召開會員大會,並選舉汪超群先生為家長後援會第十二任會長。
2. 召開第一次幹部會議,並討論本學期工作重點及全國
3. 音樂比賽初賽。並邀請家長支援搬運樂器協助比賽順利。
4. 於「大雅國小」參加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優等第一名」,「絲竹室內樂合奏優等第二名」。
5. 於「大里高中」參加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打擊樂合奏優等第二名」。
6. 於「苗北藝文中心」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國中團體B組打擊樂合奏比賽,榮獲「優等第四名」。
7. 於「苗栗縣政府中山堂」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國中團體B組絲竹室內樂合奏比賽,榮獲「優等第三名」。
8. 於「苗北藝文中心」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比賽,首次榮獲「國樂合奏特優」的佳績(第二名)。
9. 6月1日於中山堂舉辦「2014韶樂慶豐年」成果發表演奏會。
10. 成立「光明校友國樂團」於9月3日假中山堂與校內韶樂國樂團,聯合舉辦「2014年迎新音樂會~韶光憶響」演出。
11. 舉辦後援會會員大會,感恩校長暨行政團隊協助、新舊後援會幹部交接、薪火相傳。
1. 召開會員大會,並選舉鄭靜燕女士家長後援會第十三任會長。
2. 召開幹部會議,後援會幹部各組成員介紹及職務分掌說明,並討論本學期工作重點及全國音樂比賽初賽。
3. 於「台中光復國小」參加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優等」,「絲竹室內樂合奏優等」。
於「台中市市立大里高中」參加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打擊樂合奏優等」。
4. 於「雲林科技大學」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國中團體B組絲竹室內樂合奏比賽,榮獲「特優」,打擊樂合奏比賽,榮獲「優等」,
國樂合奏比賽,榮獲「特優」的佳績。
5. 6月2日於中山堂舉辦「2015豐年隨想光明行」成果發表演奏會。
6. 「光明校友國樂團」於9月10日假中山堂與校內韶 樂國樂團,聯合舉辦「2015年迎新音樂會~初露」演出。
1. 召開會員大會,並選舉廖薰之女士家長後援會第十四任會長。
2. 召開幹部會議,後援會幹部各組成員介紹及職務分掌說明,並討論本學期工作重點及全國音樂比賽初賽。
3. 於「新民高中」參加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優等」,「打擊樂合奏優等第一名」。
於「大雅國小」參加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絲竹室內樂合奏優等第二名」。
4. 絲竹樂團迎接「新加坡聖安德烈中學」到光明國中參訪。
5. 絲竹樂團應台中書香協會「悅讀104書香高峰會」,至台中教育大學禮堂表演。
6. 於「南投草屯商工」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國中團體B組絲竹室內樂合奏比賽,榮獲「優等第四名」。
於「苗栗縣政府中山堂」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比賽,榮獲「優等第二名」。
於「苗北藝文中心」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國中團體B組打擊樂合奏比賽,榮獲「優等」。
7. 彰化教育廣播電台常罡主持人專訪光明國中國樂團。
8. 絲竹樂團應光壽山法蓮寺佛陀教育學院「慶祝釋迦牟尼佛誕辰義賣園遊會」,至台中民俗公園表演。
9. 6月4日於中山堂舉辦「2015韶樂·樂享」成果發表演奏會。
10. 絲竹樂團應臺中地方法院「120週年院慶」,至臺中地方法院表演。
11.「光明校友國樂團」於9月7日假中山堂與校內韶 樂國樂團,聯合舉辦「2016年光明國中迎新音樂會~光一直都在」演出。
12. 9月24日應臺中西區邀請,擔任「逍遙音樂町-花師月歌」暖場表演。
1. 召開會員大會,並推舉李晶女士為家長後援會第十五任會長。
2. 召開幹部會議,後援會幹部各組成員介紹及職務分掌說明,並討論本學期工作重點及全國音樂比賽初賽。
3. 應臺中西區公所邀請,赴台中文學館「花卉藝術活動」擔任表演。
4. 於「勤益科大」參加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優等第一名」,「絲竹室內樂合奏優等第一名」雙料冠軍。
5. 絲竹樂團應台中西區公所邀請,赴台中文學館 「兆豐文學年」活動擔任表演
6. 於「明德中學」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絲竹室內樂合奏優等第三名」。
於「霧峰國台交」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優等第一名」。
7. 應台中市政府邀請,擔任「台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模範生表揚大會」開場表演。
8. 5月31日於中山堂舉辦「2017山風·海情·春韻」成果發表演奏會。
9. 「光明校友國樂團」於9月5日假中山堂與校內韶樂國樂團,聯合舉辦「2017年迎新音樂會—憶·光年 」演出。
10. 絲竹樂團應台中西區藍興里邀請,赴樂群公園「中秋晚會活動」擔任表演。
11. 9月30 應臺中西區邀請,赴國美館擔任「逍遙音樂町 -韶樂悠揚舞花博」主場表演。
1. 召開會員大會,並推舉李晶女士為家長後援會第十六任會長。
2. 召開幹部會議,後援會幹部各組成員介紹及職務分掌說明,並討論本學期工作重點及全國音樂比賽初賽。
3. 應臺中市南區公所邀請,赴和平國小「社區才藝觀摩表演」擔任演出。
4. 於「臺中市立大里高中」參加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優等第一名」暨「絲竹室內樂合奏優等第二名」佳績。
5. 於光明國中禮堂舉辦「藝苑國風與光明韶樂音樂交流會」與大陸七位大師互相觀摩交流。
6. 於「員林演藝廳」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絲竹室內樂合奏優等第二名」暨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優等第一名」。
7. 參加全國賽後,舉行半日遊至彰化「台塑生醫悠活館」參觀及DIㄚ製作。
8. 應臺中市政府邀請,赴科博館「106學年度臺中市公私 立中小學科學教育園遊會」擔任表演。
9. 5月27日於中山堂舉辦「2017旋舞風情」成果發表演奏會。 張玉台前校長致贈20000元,製作紀念T恤贈與團員。
10. 應臺中市恩光社區協會邀請,赴恩光堂為關懷樂齡長輩表演。。
11. 舉辦後援會會員大會,感恩校長暨行政團隊協助、新舊後援會幹部交接、薪火相傳。
1. 召開會員大會,並推舉陳敏雪女士為家長後援會第十七任會長。
2. 應光明國中鄰近社區邀請,赴社區活動廣場「中秋節晚會」擔任表演。
3. 召開幹部會議,後援會幹部各組成員介紹及職務分掌說明,並討論本學期工作重點及全國音樂比賽初賽。
4. 於「臺中市霧峰國立台灣交響樂團」參加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優等第一名」
暨「絲竹室內樂合奏優等第一名」市賽雙第一的佳績。
5. 光明韶樂絲竹團應社區美感研習活動邀請演奏與社區同樂。
6. 光明韶樂國樂團榮獲「教育人雜誌」專訪。
7. 於「苗北藝文中心」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絲竹室內樂合奏特優等第一名」
暨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優等第一名」佳績。
8. 應國立藝術教育館邀請,韶樂絲竹團赴苗北藝文中心「音樂遇見你-108年度全國音樂比賽賽後推廣活動表演藝術在地亮點」擔任表演。
9. 5月29日於中山堂舉辦「2019絲竹新韻」成果發表演奏會。
10. 應臺中市西區公所邀請,韶樂絲竹團赴「模範父親表揚大會」表演。
11.「光明韶樂國樂校友團」於8月31日假臺中教育大學寶成演藝廳與校內光明韶樂國樂團,聯合舉辦「2019年迎新音樂會—時光說」演出。
12. 舉辦後援會會員大會,感恩校長暨行政團隊協助、新舊後援會幹部交接、薪火相傳。
1. 召開會員大會,並推舉胡永龍先生為家長後援會第十八任會長。
2. 召開第一次幹部會議,討論本學期工作重點及全國音樂比賽初賽。並邀請家長支援班用樂器協助比賽順利。
3. 於臺中市私立新民高中參加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優等第一暨絲竹室內樂合奏優等第一市賽雙第一名佳績。
4. 於本校大禮堂進行慶功宴
5. 因為爆發COVID-19教育部停止辦理團體比賽改頒發「108年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決賽參賽資格說明書作為鼓勵。
6. 於本校大禮堂首次以現場網路直播的方式舉辦「2020疫起藝想」成果發表音樂會。
7. 舉辦後援會會員大會,感恩校長暨行政團隊協助、新舊後援會幹部交接、薪火相傳。
1. 召開會員大會,並推舉劉姿瑾女士為家長後援會第十九任會長。
2. 召開第一次幹部會議,討論本學期工作重點及全國音樂比賽初賽。並邀請家長支援搬運樂器協助比賽順利。
3. 於國立臺灣交響樂團參加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優等第一」暨「絲竹室內樂合奏優等第一」市賽雙第一名佳績。
4. 於本校大禮堂進行慶功宴。
5. 因COVID -19疫情突告急,教育部於5月19號開始 全國線上教學,所有群聚活動一律取消,這學期所有實體活動結束。
6. 2021.06.10線上成發短片直播-唄時韶樂現光明。
1. 劉姿瑾女士連任為家長後援會第二十任會長。
2. 召開第一次幹部會議,討論本學期工作重點及全國音樂比賽初賽。並邀請家長支援搬運樂器協助比賽順利。
3. 於「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參加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優等第二」暨「絲竹室內樂合奏優等第一」佳績。
4. 於「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特優」暨「絲竹室內樂合奏特優」雙特優佳績。
5. 因疫情突告急,取消中山堂成發
6. 2022.06.10線上直播成發短片-六月序曲
1. 召開會員大會,並推舉魏筱涵女士為家長後援會第二十一任會長。
2. 召開第一次幹部會議,討論本學期工作重點及全國音樂比賽初賽。並邀請家長支援搬運樂器協助比賽順利。
3. 於「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參加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特優第一」暨「絲竹室內樂合奏特優第一」雙特優佳績。
4. 於「彰化員林演藝廳」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優等」暨「絲竹室內樂合奏特優」佳績。
5. 111年12月22日 應臺中市上公館福德宮邀請,韶樂絲竹團赴「冬至社區活動」表演。
6. 112年6月21日於中山堂舉辦「2023韶樂舞雩」成果發表演奏會。
7. 舉辦後援會會員大會,感恩校長暨行政團隊協助、新舊後援會幹部交接、薪火相傳。
1. 召開會員大會,並推舉林婉瑜女士為家長後援會第二十一任會長。
2. 11月10日召開第一次幹部會議,討論本學期工作重點及全國音樂比賽初賽。並邀請家長支援搬運樂器協助比賽順利。
3. 於「臺灣交響樂團演奏廳」參加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暨「絲竹室內樂合奏」雙優等佳績。
4. 於「苗北藝文中心演藝廳」參加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暨「絲竹室內樂合奏」雙特優佳績。
5. 113年6月2日於光明國中禮堂舉辦「韶光樂語」成果發表演奏會。
6. 113年6月15日 紙風車劇團於本校操場舉辦「諸葛四郎」大型表演,國樂團受邀進行開場表演。
1. 召開會員大會,並推舉林婉瑜女士為家長後援會第二十二任會長。
2. 召開第一次幹部會議,討論本學期工作重點及全國音樂比賽初賽。並邀請家長支援搬運樂器協助比賽順利。
3. 113年9月24日國樂絲竹團於禮堂演奏,歡迎韓國姊妹謝來訪。
4. 113年9月27日國樂團於禮堂舉辦後援大會。
5. 於「臺灣交響樂團演奏廳」參加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暨「絲竹室內樂合奏」雙優等佳績。
6. 韶樂絲竹團受邀至醒修宮進行元宵節表演活動。
7. 114年3月 於雲林表演廳參加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榮獲國中團體B組「國樂合奏」特優及「絲竹室內樂合奏」優等。
1. 召開會員大會,並推舉魏筱涵女士為家長後援會第二十三任會長。
2. 召開第一次幹部會議,討論本學期工作重點及全國音樂比賽初賽。並邀請家長支援搬運樂器協助比賽順利。
3. 114年10月韓國姊妹校來訪,國樂社擔任開場演奏。
4. 114年11月2日韶樂絲竹團受邀至國立臺灣美術館於臺中野餐日活動擔任表演嘉賓。
民國91年「光明韶樂團」的成立,有兩個原因:
一、孩子在國光國小已有三年以上的樂團經驗,眼看升上國中就要放棄所學,實在可惜。
二、我們雖然不是音樂班的孩子,但若能利用課餘時間練習,讓更多的孩子在金錢、時間的考量下,也有上台表演的機會,是很棒的一件事。
於是在當時國光國小家長會長陳美玉女士的帶領,第一屆的團員、家長參訪光明國中之後,接著就在國光國小,召開第一次家長後援會的選舉,由我擔任會長。承蒙當時光明國中陳邦彥校長的支持,又在林國龍主任、林美華老師的大力幫忙下,「光明韶樂團」正式成立。
創立之初,經費不足,學員不到二十人,但家長全力配合,捐琴、捐譜架、捐款,胼手胝足、出錢出力,第一屆光明韶樂終於能夠參加絲竹比賽,當時這些第一屆學姐學長認真可愛的模樣,以及每位家長團結合作、全力以赴的表現,印烙心中,成為我們生命中共同美好的回憶!
在此容我提出幾位默默付出的創立夥伴:
「光明韶樂」四個字是由------陳海源主任提筆命名,非常感謝他。
光明韶樂的LOGO是由副會長郭玲淑女士 ( 黃品棣媽媽 ) 和李瑞雲女士
( 林彥廷媽媽 ) 共同設計,感謝她們。
創團之初,謝碧珠老師經常到光明國中探視孩子的練習情形。
當時的訓育組長林美華老師,協助場地的借用與練習外,個人並捐出鐘點費給樂團,在此感謝她。
還要感謝當時家長對我的信任,全力幫忙。同時也要感謝每位孩子的努力,讓樂團順利運作、共創佳績。
時間過得真快,今年第一屆光明韶樂團的孩子,參加大學入學考試,在此祝福他們都能考上心目中的理想大學。
樂團成立至今已穩定成長,相信在方國龍老師的帶領下,必能日益茁壯。
祝福光明韶樂在每次比賽,都有亮眼成績。
學弟學妹們玩音樂的同時,別忘了用功讀書,更要感謝你的爸爸媽媽,辛苦栽培,讓你成為光明韶樂的一份子喔!
第一屆家長後援會會長 劉麗純 970629
空中悠揚的樂聲,傳奏出絲絲的離愁,踩著火紅鳳凰花瓣鋪成的地毯,再一次送走一批的學子。相同的是,帶著師長與學弟妹們滿滿的祝福;不同的是,我們之間多了一片共同的記憶 - 光明韶樂!
國中生涯中三分之二的時光,每週五天的學習課程中,比別人多出兩天可以享受特別的禮物──國樂。透過光明韶樂這個舞台,將一群喜愛國樂的孩子聚在一起,吹、拉、彈、打、低五部合音,一起來飆音樂。『秦兵馬俑』、『祭樂歡舞』,還有『鬧新春』與『美麗的鳳尾竹』,在這些曲目中,融入了多少孩子們練習時的酸甜苦辣,也譜出多少共同的記憶,這些都將會是人生旅途上最珍貴的一幕。
「光明韶樂」這個社團不但結合了一群孩子們的音樂夢想,同時也是一群關心孩子音樂學習的熱心家長們共同修習的道場。透過孩子們的共同興趣讓大家聚在一起,也在共同為孩子們付出的過程中學習成長,感謝每一位熱心家長的共同參與,讓光明韶樂家長後援會的會務能順利推動,共同成就孩子們更好的學習舞台。
有您的參與,「光明韶樂」才能更茁壯。最後僅希望透過這本畢業紀念冊,忠實的紀錄大家最珍貴的共同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