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讓擁有技藝專長的孩子能藉由優異的技藝競賽和修業成績保送理想中的學校。
◎開班模式
一、日間上課,學生三年修得150 學分並符合畢業條件,核發日校畢業證書。
二、夜間上課,學生三年修得132 學分並符合畢業條件,核發日校畢業證書。
◎辦理特色
一、就業為導向,可學得一技之長。
二、三年免學雜費,減低學生負擔。
三、規劃職涯體驗課程,增強與業界連結,強化實務能力。
四、採年段式課程設計,輔導參加技能檢定,取得技術士證照。
◎分發順序
(一)分發對象的優先順序
1. 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應屆畢(結 ) 業生。
2. 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非應屆畢(結 ) 業生。
3. 未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應屆畢(結 ) 業生。
4. 未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非應屆畢(結 ) 業生。
(二)相同志願申請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依下列規定順序分發:
1.曾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之技藝競賽或成果展,獲獎並為低收入戶者。
2.曾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之技藝競賽或成果展,獲獎者。
3.低收入戶。
4.職群綜合表現積分。
★以上優先分發順序顯示,參加技藝教育課程在申請實用技能班佔有絕對優勢,若能在課程中認真努力,積極爭取競賽獲獎,更能在申請資格上增加競爭力。
◎目的
讓擁有技藝專長的孩子能藉由優異的技藝競賽和修業成績保送理想中的學校。
◎報名資格與條件
凡本區 (桃園 市、 連江 縣 )國民中學學生在國中就學期間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技優甄審免試入學 。
(一) 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各職類或國際科技展覽成績優異,分別獲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或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推薦並持有證明。
(二) 參加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勞工局以上機關主、協辦之全國性技藝技能競賽,獲優勝或佳
作以上名次。
(三) 參加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績優且獲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
(四) 參加各縣 (市 )政府主辦,並報經 教育部 備查之技藝技能競賽及科學展覽 (不包括成果展 ),獲優勝名
次。
(五) 領有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以上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六) 應屆畢 (結 )業生技藝教育課程成績優良。
(七) 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獲相關競賽優勝名次。
◎甄審作業程序
一、積分審查
(一) 學生可檢具多項佐證資料, 由本會就學生所提書面資料進行書面審查。
(二) 積分為技藝技能得分,同時兼有多項者,僅得擇優一項計算得分。
二、分發錄取方式
(一) 依積分高低順序及志願順序,分發相關專業群、科就讀。
(二) 所填志願之校科,分發錄取至額滿為止。
(三) 積分相同者,依競賽性質順序進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