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新北衛疾字第1131331506號
主旨:有關教托育機構因應腸病毒疫情請假及停課起訖日定義一案,請查照。
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發布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2024 年 1 月修訂),建議請假日期以發病日起算,考量實務上發病日期較難確切認定,為兼顧幼童教托育需求及教托育機構實務執行,經前開會議決議本市教托育機構因應腸病毒疫情辦理請假及停課起訖日定義如下:
(一)個人停課:原則以醫師診斷日當日為第 1 天起計算 7 日。(倘無法或難以認定醫師診斷日,則以發病日當日起計算 7 日。)
(二)全班停課:以全班停課當日為第 1 天起計算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