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機關:國防部、教育部
地方機關:新竹市政府、新竹市聯絡處
相關法律計畫
一、全民國防教育法
二、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
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申請緩徵作業要點
四、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現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
五、軍訓課程折算役期實施辦法
六、軍訓課程折算役期作業實施規定
相關連結
一、內政部役政司
二、國防部
三、中華民國陸軍
四、中華民國海軍
五、中華民國空軍
六、憲兵指揮部
七、後備指揮部
八、國軍人才招募中心
九、全民國防教育全球資訊網
十、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
★1年期義務役專區★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名稱修正為「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現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113年1月25日
教育部 臺教學(六)字第1122805908A號令
國防部 國規委會字第1120351355號令
內政部 台內訓字第1120059326號令
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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