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校編班方式採S型編班
1-1-2編班候補報到新生採公開抽籤入班
1-1-3特殊班級(特教.藝才.體育.技藝專班)經地方政府核定設立,依規安置
1-2-1學生編班名冊公告後七日內公開抽籤編配導師,依規定公告
1-2-2學校導師抽籤邀請教師會代表.家長代表出席
1-2-3藝才班導師若不具藝術專長,應公開抽籤編配導師
(1.新生編班(S型編班) 、導師遴選辦法
(2.常態編班委員會)
(3. 加強與親師生之溝通):親師座談會
(4.自辦常態編班事先公告(國中免填))
(5.名冊公告)
(6.家長會教師會代表出席)
(7.依規定公告)
(8.編班資料保存3年)
(9.本年度未獲檢舉)
(10.編班後新生、轉入生依規定編入班級)
(11.本學年未實施年級內分組教學)
(12.特殊個案學生依規定編班安置)指向1-1-3
(13.新生編班辦法列教師子女迴避原則)指向1-2-1
2-1-1各領域彈性學習課程符合課綱規定 (本連結為課程計畫網站)
2-1-2各領域學習課程依課綱授課(參照各班教室日誌)
2-1-3彈性課程依課綱及課表授課(參照各班教室日誌)
2-1-4學校辦理課後輔導寒暑假採自由意願參加
2-1-5課後輔導未授進度
2-1-6課後輔導授課時間未逾時
2-1-7課後留校自習未收費且未安排考試
2-1-8學校教師未要求學生購買坊間參考書.測驗卷
2-2-1學校能優先依師資專長排課
2-2-2學校應優先聘用配課節數較多的領域之專業師資(代理教甄簡章)
2-2-3排課配課依規定考量教師專業.意願與備課負擔
2-2-4學校藝.綜.科.健體等課程配課
2-3-1未具專長教師能參加校內非專領域科目進修.研習等增能課程
3-1-1學校能提供鼓勵教師設計及實施多元評量之支持措施
3-1-2學校未在上午第一節課前、課間、午休、課後等時間辦理成績評量
3-1-3學校對學習狀況未及格的學生,能訂定補救措施
3-1-4訂定及落實定期評量審題制度
3-1-5定期評量命題審題教師遵守迴避原則
3-2-1定期評量次數每學期在3次以下
3-2-2模擬考辦理時間符合相關規範
3-2-3模擬考辦理次數每學期未超過2次
3-2-4學校未公開學生之班級及學校排名
1.訂定成績評量相關規定
2.定期召開成績評量小組會議(指向哪?)
3.針對學習表現欠佳學生,及時聯繫家長,進行必要介入輔導。(應為聯絡簿等親師互交流)
1.規劃國、英、數學習扶助措施
2.社會.自然領域學習扶助
1.利用多元評量方式檢測學習成效(指向3-1-1)
2.建立補考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