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山區中正國民小學學生請假規則 

請假操作教學

一、依據:

(一)、「強迫入學條例」。

(二)、「臺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三)、「臺北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

(四)、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9月30日北市教國字第11030903352號函。

(五)、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6月14日北市教資字第11230491342號函。

二、凡本校在籍學生,悉依本規則辦理請假。

三、未依本辦法完成請假手續缺席者,一律以曠課計。

四、凡連續曠課3天以上者,依規定提報為中輟學生,會知輔導室列入高關懷輔導對象。

五、所有請假均須由家長或監護人辦理請假手續,學生2日以上無故未到校起由導師及輔導人員實施家訪。第4日提報中輟,由學務處以限時掛號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到校說明孩子就學事宜,並通報強迫入學委員會及教育部中輟系統網路通報及相關單位。

六、請假種類及限制:

(一)、公假:凡由學校指派代表學校參加校內外各種活動或勤務因而未能上課(需經由各承辦處室證明)者,得列冊申請。

(二)、事假:學生有關個人或家庭事項,由家長或監護人證明者得准請假。3日(含)以上無法到校上課者,應由家長或監護人於請假前提出書面申請辦理請假。

(三)、病假:因病或意外傷害需休養者,由家長或監護人證明者得准請假。

(四)、喪假:學生家屬過世,准予喪假。

(五)、法定傳染病:因恐群聚感染經會議決議停課之傳染疾病及市府來函相關規定等,均屬不可抗力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六)、生理假:女性學生因生理日致就學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為尊重個人生理隱私,該假別無需出示證明,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七)、歲時祭儀假:原住民學生參與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節日得以該假別核予公假,以利民族文化傳承。

七、請假程序:

(一)、以使用酷課APP線上請假登錄為主,請假後請導師確認核准,連續三日以上亦可使用紙本申請。

(二)、學生未能到校,除已線上請假者外,請家長與導師聯繫,由導師登錄,或於當日上午8:30前向學務處請假(25070932#777分機),由學務處登錄。

(三)、公假應事先由學校行政業務單位提出,經單位主管核可後准假。

八、本規則於主管會議通過,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臺北市中山區中正國小學生請假規則20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