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原住民族語言新竹學習中心
115年度第1期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
招生簡章
國立清華大學原住民族語言新竹學習中心
115年度第1期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
招生簡章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5-116年度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補助計畫」辦理。
一、招生目的:
(一)培育原住民族語言專才,強化族語傳承與發展之力度與深度。
(二)提供社會大眾修習原住民族語言之機會及場域。
二、招生對象:對泰雅語、賽夏語、排灣語、阿美語有興趣者。
三、招生人數:除瀕危語言(賽夏語)1人,其餘語別達8人即可開班,每班以20人為原則。
四、招生條件:欲修習「進階班(二)」者,需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測驗或取得下列任一項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臺北、新竹、政大、臺中、屏東、臺東、花蓮)中級以上課程修業/結業證書。
五、開設語言別:泰雅語、賽夏語、排灣語、阿美語。
六、課程規劃:
七、班別修課制度
八、報名資訊與錄取方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01月19日(一)。
2.報名方式:
(1) 一律採線上報名:填寫線上google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JjmBAyDRSLnW9k577
(2) 欲報名「進階班(二)」者,請上傳以下資料至線上報名表單: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之中級以上合格證書影本
其他學習中心(臺北、政大、臺中、屏東、臺東、花蓮)學分班【族語(二)】修課證明影本或學習班【族語進階班(一)】及其他中級以上課程結業證書影本。
※若無具備資料則免附
3.報名成功者將於三天內(不含假日)收到中心寄發之報名成功通知,請務必留意電子郵件來信,以便確認報名狀態。若於收件匣未收到信,可先至垃圾郵件裡查找,確認都沒有收到,再請聯絡助理或重新填寫報名表單。
(二)錄取公告及方式
1.錄取公告時間:115年01月20日(二)下午5時公告於中心網站。
2.凡逾期或檢附資料不齊全者,不予錄取。
3.報名人數若逾招生名額,將依報名順序為錄取順序。
4.錄取者將收到中心寄發之錄取通知,請務必留意電子郵件。若於收件匣未收到信,可先至垃圾郵件裡查找。錄取者請前往中心網站查看相關公告,並按照公告中的匯款資訊繳交保證金。
(三)錄取公告及方式
1.保證金繳交期限:115年01月21日(三)至115年01月23日(五)。
2.報名完全免費,但每一門課程需繳交保證金新臺幣1,000元整。錄取通過者,需於期限內繳交保證金,未於期限內繳交者視同放棄報名資格,保證金繳交方式將於錄取名單公告說明。
3.完成繳交後,學員因個人因素而無法參與課程者,所繳交保證金以解繳國庫。
4.若缺席時數超過總時數3分之1(即為12小時)或因個人因素提出退班,則該學分數/課程時數不認列,並不發予結業或修業證書,且保證金解繳國庫。
5.修課期間因故無法上課,需完成請假手續。除原住民族歲時祭儀之外(需檢附身分證明),不論任何假別(含事假、病假、公假、喪假等)都列入缺席計算。
6.保證金繳納及退還:於該課程結束後,經中心審核,缺席總時數未超過規定且成績通過者,將予以退還保證金至學員本人帳戶。保證金退還作業時間需2個月,若成功退款後將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項:
1.本課程不接受旁聽,欲參與者需填寫報名表並在錄取後繳交保證金。
2.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5-116年度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補助計畫」辦理,凡報名中心任一門課程(含研習課程),學員需同意並填寫附件1: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暨同意書,才得以進行報名。因同意書將以書面留存,報名時請先於線上報名表單點選「同意」(視同同意簽署同意書),並依下列方式完成書面,敬請配合:
(1)全線上課程:學員請自行列印並填寫同意書,於開學一週內以掛號信方式郵寄至本中心。<<前往下載同意書>>
收件人:白助理
郵寄地址:300193新竹市東區南大路521號 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原住民族語言新竹學習中心
連絡電話:(03)5715131#73611
(2)其餘課程:待第一次實體課程時於課堂內填寫書面同意書。
3.報名學員所提供相關資料如有偽造、冒用或不實等情事發生,經查證屬實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4.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悉依原住民族委員會規定及相關會議決議辦理。
5.請註冊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課程平臺,以確保接收中心招生與課程相關公告。https://minanam.ilrd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