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OD & THSD計畫
THSD 偏鄉學校優先,以 1/3 以上為原則。
再者依有意願的學校提出申請,並於教育部公告徵件時間提報計劃書。
由學校自行選派有意願的教師及班級。
甲、「學生自帶載具到校學習」(Bring Your Own Device ; 以下簡稱 BYOD)學生運用自己攜帶的載具到校進行學習。參與班級至少需有50%學生自己攜帶學習載具到校學習,其餘學生由本計畫提供公用學習載具。
乙、「學生攜帶載具回家學習」(Take-Home Student Device ; 以下簡稱THSD)學生攜帶學校載具回家進行學習。參與班級100%由本計畫提供公用學習載具。
可以變更計劃教師,但總計劃教師人數不得變更,並且需與學校計劃申請時人數相符。
經費
可以。
通信費 (屬於勞務/不屬於財務) 不能列分享器的採購。
包括教師培訓費、學習軟體費、公開觀議課、交流研習會議、學生學習活動與獎勵費用、專家學者入校輔導出席費、交通費、餐費、資訊設備維護費、電信費及雜支等。
電信費用為業務費,業務費可以勻支。
1.計劃中有敍明,用剩的可以。
2.若全數勻支,不建議。
建請承辦與貴校主計取得勻支基準,有共識即可。
不能購買設備。
參加班級
家長協助注意學生在家使用情況。
詳細閱讀並了解學校「載具管理規定及同意書」內容。
培養學生IT素養。
遺失或損壞需請依公用財產管理手冊規定辦理。(來源依據BYOD & THSD實施計畫說明會Q&A)
請學校透過家長座談會或說明會讓家長了解本案計畫做法與內容,學校老師盡可能與家長溝通,若仍無法達到九成,將個案協助處理。
學習成效評估
參與班級觀察學生學習扶助、學習領域學力之前後差異,每學期一次(單元、短期成效 4 擇 1),完成相關成績之上傳,並填報學習成效評估調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