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為促進職場和諧、保障所有員工職場安全及工作權,特以書面加以聲明,絕不容忍任何本校主管及員工間有職場霸凌之行為。
一、所稱職場霸凌,是指在職場發生的,藉由不合理之對待與不公平之處置所造成的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的身心壓力。
二、所有員工均有責任協助確保免於職場霸凌之工作環境,任何人目睹及聽聞職場霸凌事件發生時,都應立即通知單位主管及人事室。校內接獲申訴後,應以保密方式進行調查,若調查屬實者,依規定懲處。
三、對申訴者、通報者或協助調查者,絕對禁止有任何報復行為,若有,將予以行政懲處。
四、員工可利用所設置之內部申訴處理機制,處理此類糾紛,但如員工需要額外協助,學校亦盡力提供協助。
五、校內職場霸凌諮詢、申訴管道:
申訴單位:本校人事室
申訴專線電話:04-25661024#136
申訴專用傳真:04-25661180
申訴專用電子信箱:hmshclk@hmsh.t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