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109年度年終視導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 安全改進方案』--加強交通安全教育考評項目-
★其中考評項目三: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核心課程研習與教導-教師參 加交通安全數位課程或研習,每學年至少4小時以上。
二、請各校自109學年度起提報校本課程研習時數時,請將交通安全教育研習時數一併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