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察必须出示警察证
2.警察必须告诉你为什么他/他们要拦截你
3.你可以打电话去警察局确认他/他们的身份
4.如果他们要逮捕你,警察必须要告诉你逮捕的理由和要去哪一间警察局。
1.拨打两通电话
a)家人 b)律师
2.在律师还未抵达之前,你可以拒绝回答一切问题
3.你可以要求在给口供时,你的律师陪同在侧
1.检察官(警察)必须告诉你:你可以选择回答或不回答,但是如果你选择回答问题,你所给予的答案可作呈堂证供。
2.如果你不懂马来文,可以要求翻译
3.你可以回答几个基本的背景资料,如有几个家人等
4.对于一些你不舒服的问题,你可以选择说: Saya akan jawab dalam Mahkamah
1.警方必须通知你的律师或家人
2.警方必须在逮捕你的24之小时内提出申请
3.警方必须向法庭出示调查记录簿
特别资讯:通常申请第一次是3天,第二次是4天; 律师可以提出反对。
比较严重的罪名:第一次是7天,第二次也可以是7天;律师可以提出反对
要求给表格,表格里需要清楚注明你的什么东西被他们收了
对照被拿的物品和表格所写的是否相同
在表格上签名
被释放时,他们必须要物归原主
1.警察必须要把调查报告提呈给总检察署,
再由他们决定要不要提控你上法庭
2. 若在一个月内警方再也没有联络你,而你也没有收到通知,通常是没有提控你了
1.联络你的家人,准备担保人和保释金
2.一定要记得是在哪一个法庭和上庭的日子
3.如果需要翻译员,可以向法官申请
1.报警&给口供
2.报警后,写一封信给局长询问后续行动
3.局长必须在14天内恢复该信函,通知你最新的调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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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律师旁听
2.准备出庭作证
3.向副检察官联络,并且拿相关资料
4.确保开审当天一定不要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