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置於實驗室出入口明顯處)
1. 必須遵守所屬單位訂定之安全衛生注意事項。
2. 在列管實驗場所嚴禁吸煙、飲酒、嚼檳榔、吃口香糖及妨礙工作之行為。
3. 瞭解實驗場所逃生及疏散路線。
4. 若遇火災事故不可搭乘電梯逃生。
5. 發現有危害安全衛生之人、事、物,立即反應實驗室負責人或實驗場所所屬單位做緊急處理。
1. 化學物質作業人員應穿著必要之防護具(含實驗衣、護目鏡等),始得作業。
2. 作業中應佩戴手套,以免皮膚直接接觸。
3. 作業中應立於上風位置,以免吸入化學物質。
4. 離開作業時,應確實將手部清洗乾淨。
5. 作業中若感覺身體不適,應立即停止作業,並報知實驗室負責人。
6. 廢棄物按本校實驗室廢棄物管理辦法確實分類、儲存及回收。
1. 必須熟知各種消防設備之放置位置,使用方法及放置地點。
2. 凡屬嚴禁煙火地區,應恪守嚴禁煙火規定。
3. 非經許可,不准在各工作場所使用火種。
C. 電器作業安全工作守則
1. 拔卸電器插頭時,應拔插頭處。不得濕手觸及電器設備。
2. 操作電器機械,如發現不正常時,應立即反應,並切斷電源以免造成災害。
3. 使用與電路無關之任何物件,不得懸掛或放置於電線上。
4. 如遇電器設備或電路著火時,應至電源箱關閉電源,使用不導電之滅火設備,並聯絡實驗室負責人或實驗場所所屬單位做緊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