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江高中自主學習網

自主學習相關表件

學生自主學習實施規範、實施要點、規劃表、計畫書、成果報告書


在撰寫規劃表、計畫書、成果報告書時,請務必依循下列準則:

1. 版面要求:

請用新細明體/微軟正黑體12級字打字,不可放大字型。

如果有標題,皆須單獨成行。

標題與段落之間要空一行。

段落與段落之間要空一行。

每頁尾需插入頁碼,10級字、置中。

如引用圖/表,須有編號及標題。圖之編號/標題在下,表之編號/標題在上,圖/表下面可註明資料來源。

若需使用數字形式,必須分層次,格式如下:

一、○○○○

(一)○○○○

1、○○○○

(1)○○○○

2. 引用參考資料(單一書籍、期刊、報紙等)之原文不得超過50字,詩文、劇本、法律條文等不在此限。 引用別人資料時需加註資料來源,若直接引用原文,請以粗體並加「」標明,引用結束需標明(作者,年代) ,並於報告書最後加上「引註資料」段說明資料來源。

3. 引註資料格式可參考全國高中小論文寫作比賽所依循的APA論文格式。詳見「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小論文寫作比賽引註資料格式範例」。

以上準則參考「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小論文寫作比賽格式說明」


實施規範及實施要點

臺北市私立立滬江高中自主學習實施規範與實施要點110.09.06.pdf

規劃表、計畫書、成果報告書

臺北市私立滬江高中自主學習相關表件110.09.0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