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科學與創新教育實施計畫
玩轉魔術方塊 啟動多元智能
為提供本市學生高品質且多元的學習與實踐機會,落實教育機會均等理念,本市長期辦理各類競賽活動,搭建學生展現潛能的舞台。參酌Howard Gardner多元智慧理論,統計本市國中小於111學年度辦理之全市性競賽共133項,其中以「肢體動覺」、「音樂」及「語文」類為大宗,合計占85%;「邏輯數學」、「人際」、「內省」及「自然觀察者」等面向則僅占15%。為拓展學生展現「數學邏輯智慧」的學習契機,透過魔術方塊這項結合科學、數學、空間思維與手眼協調的益智活動,引導學生在「轉、想、解」的過程中培養邏輯推理、問題解決及自主學習能力,讓小小方塊成為探索大大創意的學習載體。
今年魔術方塊競賽邁入第四年,前三年參賽表現與競賽成績逐年精進,展現學生持續挑戰自我、突破極限的創新精神。尤其114學年度國中組以6.18秒、國小組以9.08秒,雙雙突破歷年大會成績紀錄,為臺北市科學與創新教育寫下亮麗成果。透過競賽不僅「轉」出速度,更「轉」出思考、「轉」出創意與自信,期盼持續打造兼具趣味、科學與創新的學習舞台,鼓勵更多學生從一顆方塊出發,發現數學邏輯的魅力,勇於挑戰、樂於創新。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度科學與創新實施計畫。
二、目的:
(一)搭建數學邏輯智慧展現舞台,讓學生藉魔術方塊學習活動,實踐多元智能與自主學習。
(二)培養參賽學生專注力及數學邏輯運算思維能力。
(三)藉由競賽活動實施,擴大參與層面與學生交流與分享,以魔術方塊活動提升人際關係。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
承辦單位:臺北市松山區三民國民小學
四、參賽資格: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一至九年級在籍學生(年齡未滿18歲),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團體及機構)之學生,並由設籍學校協助報名。
五、報到時間:115年12月13日(星期日)
8:00~8:30辦理報到(依網站梯次表時間進行報到)
(一) 國小組08:00~08:30辦理報到(依網站梯次表時間進行報到)。
(二) 國中組12:30~13:00辦理報到(依網站梯次表時間進行報到)。
六、比賽時間:115年12月13日(星期日)上午9時起。
七、比賽地點:臺北市三民國民小學活動中心(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5段1號)。
七、報名規則:
(一)競賽類分為國中一般競速組、國小一般競速組,共2組。
(二)報名人數:國中總報名人數限每校至多6名學生,國小總報名人數限每校至多6名學生。
(三)比賽分梯次進行,每梯次30人,梯次表抽籤後公布於三民國小魔術方塊網站。
(四)請各校於於115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前上網完成報名作業。
(五)承辦單位將於彙整報名結果後,公告賽程等參賽資訊於三民國小學校網頁。
(六)報名及競賽相關事宜請洽三民國小學務處林主任(2764-6080分機221 )。
八、競賽規則及流程
(一)請參加選手依公告於各場次檢錄時間將魔術方塊(魔術方塊必須是完成歸位)送至大會檢錄處 (檢錄時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明文件),超過檢錄時間現場廣播三次未到視同棄權。
(二)參賽選手自己準備3x3x3 魔術方塊(磁性非磁性皆可,藍牙魔方禁用),魔術方塊的配色必須是一面只有一個顏色,且一個顏色只用在一面;方塊要可以正常使用,以便被正常轉亂。
(三)若參賽選手未自備魔術方塊,可向主辦單位借用備用魔術方塊,但若比賽過程中造成魔術方塊故障,包含:魔術方塊POP彈出、零件原處旋轉、螺絲脫落、蓋子分開等等,選手須自負故障排除責任,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四)請選手送交魔術方塊後至預備處準備,等待叫號,進行第一次比賽。
(五)每次比賽前由轉亂員依電腦隨機產生的轉亂步驟來轉亂。
(六)比賽前每位參賽選手可觀察欲完成之魔術方塊15秒(詳細規定與增加秒數參考注意事項影片)。
(七)觀察完成後,雙手放於計時器,由裁判徵詢選手比賽準備完成後,選手放開雙手計時開始,進行比賽。
(八)比賽完成,即魔術方塊每一面的顏色都已歸位,並將雙手放回計時器,時間即停止計時,並經裁判工作人員確認並記錄結果。
(九)比賽進行兩次,於第一次比賽完成後再送回至轉亂處轉亂,並依五~八流程進行第二次比賽
(十)競賽組各組每次比賽時間為2分鐘,超過時間即停止比賽,並由主辦單位記錄為DNF(未完成)。
(十一)競賽類各組初賽每人二轉,取最快一次的前50強進行決賽。
(十二)決賽每人二轉,取最快一次進行排名與頒獎。
九、獎勵辦法:
(一)學生
1.競賽類依國中組及國小組決賽成績,進行排名與頒獎。
2.優勝:各組錄取優勝前6名,核給「第一名至第六名」名次,各發給教育局獎狀及圖書禮券。
第一名:圖書禮卷3,000元、第二名:圖書禮券2,000元、第三名圖書禮券1,000元、第四名:圖書禮券800元、第五名:圖書禮券600元、第六名圖書禮券500元。
3.優等:各組錄取優等24名,按成績排序公布,各發給教育局獎狀。
4.所有選手完賽都有參賽小禮物一份。
(二) 指導教師:由學校核實指派,指導教師指導多名學生獲獎僅能擇優辦理,
不重複敘獎,並由各校依權責發布。
1. 記功1次:指導學生獲得「第一名」。
2. 嘉獎2次:指導學生獲得「第二至六名」。
3. 嘉獎1次:指導學生獲得「優等」。
(三) 為鼓勵各校積極辦理初賽及實際組隊參賽,未獲獎學校之指導教師核予嘉獎1次1人,行政人員核予嘉獎1次2人,並由各校依權責發布。
十、其他競賽資訊:請參賽學生至本市三民國小學校網頁查詢最新競賽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