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作業
✽ 紙本請假規定:
(1)請點選上方連結至生輔組表單下載列印。
(2)返校後七個工作天內須完成請假手續;逾期後每七個工作天加記申誡乙次。
(3)請依據「請假單」上所列「准假權限」逐一簽核,完成簽核手續之假單,請繳至生活輔導組登錄銷假(夜間及假日則繳至D106進修教育組)。
✽ 期中考及期末考請假:
除須填寫上述請假單外,還須另行至教務處教學行政組填寫考試請假單申請考試假,若未主動辦理考試假以致影響自身權益,須自行負責。請假規定請自行上網詳閱「學生缺曠考評與請假辦法」(本校網站→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辦法規章)。